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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7篇

相信你一定从忙碌的工作中收获了很多,记得一定要写工作总结,每个人在进行工作总结的写作后也是可以让自己的思维能力有锻炼的,下面是职场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7篇,感谢您的参阅。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7篇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1

今年的工作,在农委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得到了顺利开展。宣传、贯彻实施了农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积极地开展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把生产、流通、使用三个关口,上下联动,打假扶优,使我区农资市场经济秩序根本好转,农资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农资经营户遵纪守法,农民利益得到维护,促进了我区农资市场守法健康有序发展。

1、领导重视,农委主任亲自挂帅。

一把手和分管主任为综合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年初就制定了《AA市XX区农委20xx年农资市场检查方案》并督促实施,对省市下达的各项任务,检查落实,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同时,在人员配置,车辆安排,经费使用等方面都优先考虑,从而使综合执法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2、强化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利用宣传车、明白纸、横幅、黑板报等形式对农业法律、法规全方位宣传,提高了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农业系统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了农资生产者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氛围。今年已出动宣传车25次,悬挂过街条幅8条,发放农资管理宣传材料,如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五种禁用的高毒农药,明白纸等近万份。开展现场咨询2000多人次,利用普法宣传和各种大型农资会议,农展等宣传6次,利用广播和电视等媒体宣传12次。

3、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等农业执法和技能培训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执法水平。并结合机关开展的干部作风整顿年活动,集中学习整顿,把思想统一到服务“三农”上。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规范了执法行为,树立了执法形象。在工作中制定实施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检查日记制度》,杜绝不合程序的行为,杜绝在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不法行为。注重自练内功,外树形象,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假保优,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等方面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4、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农资市场秩序。

(1)、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对假劣、标识不规范的种子进行了严查,全年检查市场265户次,种子合格率为97.2%,查封假劣种子28批次,22860公斤,标识不规范种子17批次,112086公斤。

(2)严把植物检疫关,从3月份以来,开展棉花产地检疫2500亩,大豆花生检疫15000亩,办小麦产地检疫证21个,对我区市场销售的大豆、玉米良种检疫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工作为:查验植物检疫书、查种子标签。查验大豆、玉米种子12万公斤,其中,大豆种子无检疫证编号的3000公斤,伪造检疫证编号的1500公斤,检查花生种20万公斤,棉种2万公斤,对无检疫证书的种子和当事人都依法进行了处理。开展调运检疫,一年来,办理调运检疫165批次,开出检疫要求书240份。调入玉米种110批次,17.8万公斤,大豆种子50批次7万公斤,棉花、花生种子15批次15万公斤。5月下旬,开展小麦产地检疫专项检查,检疫人员深入大店、时村、顺河、朱仙庄、北杨寨、支河、栏杆、夹沟、大营、永镇等重点乡镇的66个村,对7.5万亩小麦进行了大田实地检查,对区内农场1.8万亩小麦良繁基地进行了检疫检查。对我区发现的豚草3000亩,庶蝙蛾,发财树2株,美洲斑潜蝇2万亩的疫情分别进行了拔除或药剂防治。

(3)农药市场检查力度大

一年来,在各部门的配合下,采取突击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区各乡镇巡查2-3遍,出动车辆100多台次,人员400多人次,共检查经营户1538户次,检查农药1250品种次,发现有严重问题的107品种,占8.56%,超范围的183品种,占14.64%,禁用农药13品种次,其它28品种次,没收封存418箱(件)价值5万多元,为农民挽回损失100多元。

(4)化肥市场经济秩序良好

近年来,通过各执法部门的努力工作,严格执法,化肥产品的质量年年提高,标识也较规范。今年以来,以复合肥、复混肥、钾肥、有机肥为主,抽样175个,不合格产品38个,其中水分不合格的6个,单养分不合格的21个,总养分不合格14个。化肥标识合格率较高,主要问题是:进口原料实际是国产原料、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生产实际是本国小企业生产,误导农民、质量和标识问题较多的.是钾肥,以10公斤,20公斤包装为主,质量合格率低,抽7个样品,仅1个合格,2个为零。对于质量较差的产品,坚决清出市场,已售的产品召回,已使用的产品要求经销商采取了补救措施。

5、20xx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对执法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参加省、市各种培训班,与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树立克己奉公,服务“三农”的精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2)狠抓市场监管,规范农资经营

首先要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切实保证农民朋友用上放心种子。3-5月份对进入我区的花生种、棉种、玉米种要进行送样检验或抽检,严防假劣和标识不规范的种子进入我区市场。9-10月份对秋季种子市场进行一次普查并结合秋季良种补贴,做好种子的抽样检验工作。

其次,植物检疫工作要严把关,对没有通过植物检疫或伪造、涂改植物检疫证号的一律严查,责令其退出市场。

第三、农药管理工作以标签检查及质量抽检为重点,2-3月以麦田除草剂为主,4-5月份以麦田杀虫剂为主,7月1日-8月31日以标签和质量抽检为主,9月1日-10月31日以小麦地下害虫用药和小麦拌种剂质量检查为主。

第四、肥料检查以复合肥,有机肥为主,重点整治10kg、20kg包装的钾肥,请省、市土肥站支持,抽样化验150-200个样品,时间安排6月1日-8月31日以玉米、大豆专用肥为主,9月1日-10月31日以秋种用肥为主。

(3)继续培训农资经营人员,强化经营人员的守法经营意识。

(4)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2

xx年上半年,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照全国农资打假办和省市对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治理整顿的要求,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打假护农,保粮增收”为目的,搞好农业综合执法及农资市场的治理整顿,防止假劣种子、农药、化肥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

为使农业执法人员更好地行使执法权利,全体执法人员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文明执法、树立农业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上半年,我们重点对农业有关法律、农业部部令公告、行政通知以及省市下发的有关公告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按照农业部新规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进一步完善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严谨的执法队伍。

二、广泛宣传,让更多的群众增强维权意识

根据以往的假劣种子、农药、化肥案件,由于宣传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今年上半年,根据xx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工作安排、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农业厅的要求,**市及时制定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5-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以送科技、送识假辨假常识、送优质农资下乡进村为重点的宣传周活动。xx年3月5日,由**市农业局组织,局属法规科、执法支队、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农机推广站、水产站、农环站等参加,在沾益县组织开展了“**市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各县市随即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市共出动车辆311车次,制作宣传标语107条,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宣传咨询165场次,组织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农机等方面的专家3146余人次进行现场咨询、现场解答,现场咨询人数达98421人,辐射人数达450080人,组织农资质量鉴定服务73人次。发放《农业部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科技明白纸》、《蔬菜科技知识小问题》、《如何正确施用农药》等宣传资料、技术材料274976份,展出农药、肥料、农机等农业科技展版60余块,执法人员现场介绍识假辨假常识,把劣质农资种子、化肥、农膜也摆到现场,从外观包装如何识别耐心讲解,让农民也成为了辨假专家。现场播放“放心农资 百姓无忧”系列电视宣传讲座,利用各县(市)区农广校宣传教育系统播放“放心农资与维权知识”系列广播讲座803.2小时,组织广大农村朋友认真收看,收看人数达127585人;云南省广播电台、**市电视台于3月5日到现场作了采访报道,各县市区电视台也对各县市区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情况作了报道,市县电视台报道16次。同时推介了一批放心农资、信誉较好的企业,农资经营户现场介绍一批放心农资,现场销售放心农资xx余公斤。

三、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市场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市xx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为着力点,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上半年,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利用2-5月份共集中执法61余次,出动人员2146余人,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81车次,检查整顿各类市场273个,检查整顿经营单位376个,共查获假种子1671公斤,假农药及高毒、高残留农药1466公斤,肥料96103公斤。立案查处71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处罚。特别针对种子、农药市场的抽查检验工作中,体现了“两个转变”,三个“延伸”。一是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执法转变,二是由临时检查为主的执法向日常化执法转变,进一步强化农业执法的主体地位。“三个延伸”:即从单一农资市场管理向农产品质量生产全过程执法监督延伸;从单一查标识、证书向内在质量管理延伸;从单一查市场向查源头、打“窝点”延伸。全市共抽检种子174次,抽检品种15个,通过检验,种子的发芽率都达到国家标准。农药共抽检30多次,抽检品种20个,结果存在质量不合格现象。其中假种子案主要发生在会泽县、麒麟区、罗平县、师宗县,假农药及高毒农药主要分布在:陆良县、宣威市、罗平县等,但通过近段时期的打假整顿和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使全市的.农资市场秩序得到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毒鼠强的宣传和监管力度,防止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

xx年1月4日宣威市宝山镇毒鼠强中毒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说明了在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对少量流散在民间的毒鼠强清缴还不够彻底,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毒鼠强整治成员单位的紧急会议,进一步总结毒鼠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成员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抓好毒鼠强整治工作,杜绝毒鼠强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并于xx年1月10日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毒鼠强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抓好毒鼠强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部门整治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工作机构不散,工作力度不减,整治要求不变,进一步查缺补漏,全力做好毒鼠强全面清查收缴工作,保证不漏一家一户、一门一店、一瓶一包,进一步强化对合法杀鼠剂营销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毒鼠强中毒事件的督办。

五、组织项目申报

按照农业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市秩函[xx]22号《关于申报xx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的通知》精神,根据省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农资市场和农资监管工作的特点,经请示局分管领导批准,迅速组织陆良县申报农业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县。

通过上半年的工作,农业执法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农民没有掌握辨别假冒伪劣农资的基本知识,法律意识淡薄,对购买了假劣农资后如何追讨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甚了解,以及农资经营者未建立经营档案,未开具有效售种凭证现象突出,致使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到假劣农资后,追偿困难,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等等问题。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解决,在今后执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绝不心慈手软,力争下半年无坑农害农事件发生,确保农民能够买上放心农资。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制,全方位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把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3

生产大队自1月24日起,深入各乡镇管辖区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农业(集)贸易市场、超市和特殊养殖基地进行宣传、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源预防管理措施,集中力量加强特殊养殖基地、农(集)贸易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鸟类、野生动物等交易、屠宰监督。二是促进特殊养殖基地在疫情解除前每天根据卫生条例和本次疫情预防管理要求严格清洗和消毒现场和动物,严禁对外扩散和运输销售。三是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全部关闭辖区内各农贸市场的活鸟交易和屠宰活动。四是加强市场经营大众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科普宣传。

截至2月25日,执法人员累计出动74人,执法车辆14人,全市管辖区内3家次竹鼠、豪猪特殊养殖基地、6家次畜禽规模养殖场、24家次农(集)贸易市场、74家次活鸟交易宰杀店、6家餐饮店、6家次超市进行调查、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感染预防管理期间给许多市民发了信》、《市场监督总局农业农村部门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资料230多份。通过微信、qq等进行疫情对策宣传。

(一)非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业整备。

为了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生产大队从2月27日开始在全市开展违法销售、除草剂使用等农药专业整备工作,推进农药减量控制增效和农业面部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市建奠定坚实基础。

迄今为止,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1人,执法车辆58人,对全市8个乡镇25家农药经营店进行特别检查,签订了《农药诚信经营承诺书》25份。重点检查农药经营店是否有禁止农药、高毒高残留农药、伪劣农药、过期农药和陈列销售除草剂等行为,销售台帐目记录不完整,与其他物品混合销售,不按要求配置。对于存在上述行为,命令限期整改的同时,严格调查街日非法流动摊位经营农药行为,没收街日无证流动摊位销售除草剂等农药27件(500多公斤),老鼠药(溴敌隆)2公斤。通过两个阶段的集中专业整备,目前农药市场秩序全面管理,全市25家农药店销售除草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

(二)春秋种子市场特别检查。

生产大队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车辆15车(次),监督全市8个乡镇23家种子企业店铺,分别签订了《种子经营质量承诺书》。抽取种子样品94个,代表种子批量125.7吨。其中杂交玉米抽取72份样品,代表种子批114.3吨,杂交水稻抽取22份样品,代表种子批11.4吨,样品抽取率达到100%。

1、经营主体的合法性。种子经营申请登记和种子经销商持证上岗检查情况:种子经营网上申请24家经营店419个品种,申请受理22家经营店404个品种。检查中发现两家种子经营店的一部分品种申请不及时上传资料不完整(原因:申请申请申请证明)的无证经营现在不存在。

2、种子经营文件和种子购买证明书的检查状况:在检查的种子经营店(店),销售的种子已经记录下来,没有超过范围的销售,没有再委托和包装销售等现象。种子经营文件(两证两帐)规范、基本规范有20家,占检查总数的87%的不规范有3家,主要存在不购买种子证明书的台帐记录不及时。

3、种子标签显示检查情况:根据《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方法》的规定,检查27个种子标签中,符合要求的种子标签有27个,占检查总数的100%。二维码的制作规范和可追溯性实现。

4.品种审定和许可情况。在品种审定和授权状况的检查中,销售的种子都是我市准入品种,没有未审查的种子,检查的27个品种满足要求,满足率为100%。

通过监督检查,虽然没有发现经营劣质种子的行为,但是一部分经营者在销售蔬菜种子中依然不规范的品种,执法者对这部分产品的经营者提出了期限修正和清除的要求,同时在现场宣传了《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使用说明》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农兽药整备百日行动。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及时发现禁止使用农兽药的违法销售、使用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生产大队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兽药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怒农发〔2019〕393号)文件要求,1月1日至3月10日,执法人员48人,执法车辆15次,对我市农兽药经营主体、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农药经营店28药经营店11家,规模养殖场3家。没有发现非法销售假农兽药。

(四)农资休假特别管理行动。

为全面贯彻3月10日,全国、全省2020年春耕准备农资休假视频会议精神、《xx省2020年春耕准备农资休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2020年农资休假专业管理行动的通知》(怒农发行(2020)61号)文件精神,有效抑制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资休假专业管理行动通知》(怒农发行〔2020〕61号)文件要求,生产大队与市场联合。

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截止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50车次,检查种子经营店23家次、肥料经营店21家次、农药经营店60家次、兽药经营店40家次、饲料经营店71家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情况,对存在台账记录不全、无专柜销售、药品摆放不规范、与其他物品混杂销售等情况的经营户12户,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整改。

(五)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

根据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联合印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农牧发〔2020〕20号)、《xx省农业农村厅 xx省交通运输局 xx省公安厅转发农业农村部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20〕27号)及《怒江州农业农村局 怒江州交通运输局 怒江州公安局转发关于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打击行动文件的通知》(怒农发〔2020〕106号)要求,为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严厉打击“炒猪”、违法违规调运等行为,保障生猪规范有序调运、确保恢复生猪生产安全生产环境,我市公路动物临时监督检查站24小时值班,对进出我市及经过我市的生猪调运车辆加强查证验物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严防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发生,截止9月11日两个防堵点共检查车辆609辆,检查生猪7096头。

(六)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日常监管

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人次,执法车辆46车次,在****市辖区内开展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执法检查,累计检查兽药经销店31家次、化肥经销店29家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销店69家次。对部分摆放不规范、制度未上墙、销售台账记录不全的经营店,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要求限期整改。

(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xx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通知(怒农便签〔2020〕148号)文件要求,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农资市场开展无证无照查处工作,通过全面的检查,我市25家农药经营、20家兽药经营店、23家种子经营店、26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店、16家水产养殖户均有证照。

全年各项监督检查过程中,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份,责令涉嫌违法经营户限期按整改要求改正其违法行为。

(一)2020年禁渔期工作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维护自然水域生态平衡,切实加强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全市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州关于做好2020年禁渔期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关于印发《xx省“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1、印发了《****市2020年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市“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市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对禁渔期重点水域专项执法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违规渔具渔法专项清理整治、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等渔业执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印制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140余份,发放粘贴到各乡(镇);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录制成汉语和傈僳语双语版,及时传送到各乡(镇),要求在各村、组进行语音播放宣传,并利用电视平台进行播报,做到家喻户晓。

3、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执法车辆30车次,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巡逻检查,查获禁渔期非法下网捕捞5起,没收不符合规格的渔网10张,渔笼5个;放生鲤鱼约20斤左右,劝返非法垂钓人员35人次,并现场进行禁渔期通告相关内容和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草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检查2个特种养殖场,未发现销售野生动物行为,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

(三)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

为做好“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之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工作,持续加大对电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 执法车辆8车次,开展联动协同执法,深挖排查违法电鱼活动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电鱼活动、违法制造、销售电鱼相关器具的行为,加强对违法电鱼活动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多水域的执法巡查力度,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四)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农办渔〔2020〕86 号)和《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抓好 2020 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怒农办发﹝2020﹞148 号)文件要求,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一是检查各乡(镇)店铺是否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的物品和工具;二是检查否销售不符合规格网具、电鱼器具等禁渔用具。共出动检查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20车次,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行动32次,召开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会议18场次,发放宣传材料 142 份,检查渔具销售门店3家,销售渔具摊位20个,收缴违规电鱼器具2套。

(五)开展怒江中上游国家级特有鱼类保护区“绿盾 2020”遥感监测点核实工作

根据《xx省生态环境厅、xx省交通运输厅、xx省农业农村厅、xx省水利厅、xx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联合开展“绿盾 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和《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怒江州交通运输局、怒江州农业农村局、怒江州水利局、怒江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联合开展“绿盾 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对涉及我市****段怒江中上游国家级特有鱼类保护区内遥感监测点 167 个(其中涉及农业用地和鱼塘 7个,居民点 9 个,采石采沙点 2 个,乡村道路及桥梁 118个,易地搬及其他 31 个)进行核实,核实结果基本上与xx省生态环境厅的卫星遥感经纬度吻合,为此建议对涉及****范围的167个遥感监测点给予销号。

(六)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怒农便签〔2020〕215 号要求,对水产养殖户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添加剂和是否违规使用《兽药管理条例》禁用对兽药和化合物、人用药、原料药以及假劣兽药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检查水产养殖8家,同时与水产养殖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8份;向水产养殖户发放《水产养殖明白纸2019年1、2号》和《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宣传材料50余份。

2、根据《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怒农便签〔2020〕111 号要求,对水产养殖户渔业生产用电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水产养殖户的生产用电(增氧机、排灌设备、饲料投饵机等线路)方面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车次,检查水产养殖8家,与水产养殖户签订《****市2020年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书》8份,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一)协助开展农残检测抽样工作 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在六库城区各农贸市场、超市进行蔬菜农残检测抽样,共抽样117个蔬菜样品。

(二)协助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湛江、xx检测组)、州农业农村局开展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 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在****市范围内抽取畜禽样品22个、农产品样品25个。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9号》规定对车辆所有人和承运人开展现场材料审核,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国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系统的通知》(农牧便函[2019]1060号)文件要求,帮助车辆所有人或承运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填报车辆信息,并完成网络备案审核工作,截止3月27日共受理活畜禽车辆备案43车次(其中:生猪车辆备案42车次,活禽车辆备案1车次)。此项工作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于3月31日交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

(一)对辖区农机驾驶人员及农机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

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实行对全市在册登记的农机拥有者和使用人员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职责。至目前,全市在册拖拉机数为934台,年内无新增拖拉机,在册登记驾驶人有2181人,2020年新增驾驶培训二期共42人,驾驶人持证率达100%。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长效机制

1、加强与农业机化技术服务中心内部协作,及时沟通了解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登记信息和动态管理情况,以便为农机执法检查提供有效、准确的监管信息数据。

2、年内与市法院、公安交警、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协助办案11起(提供农机违法协查信息);协助市公安交警大队处理拖拉机违法案件,吊销拖拉机驾驶证2本。

3、联合各乡镇农机管理站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及脱检清销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执法车辆13车次,深入4个乡镇,13个村民小组,检查拖拉机60辆次,普查拖拉机驾驶人60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1份。

全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5起(办结4起、正在办理1起),其中: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件3起;经营劣兽药案1起,涉嫌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案1起;罚(没)款金额共计人民币柒仟陆佰贰拾元整(¥7620.00元整),均已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完罚(没)款;没收劣兽药1盒。

(一)大队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2020年“两会”和春季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出动车辆4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4户,检查食品小摊贩38户,检查餐饮单位2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个,检查大型超市1个,检查粮点储备库1个,粮点销售点1个,餐饮器具消毒经营户1户。

(二)大队联合市林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合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监督检查上江镇养殖场2家,六库镇农贸市场5个,餐饮店6家,超市3家。

(三)春耕备耕时期,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怒政办发﹝2020﹞7号)文件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高毒高残留农药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泸政办发﹝2019﹞119号)文件要求,大队联合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执法车辆4车次,到老窝镇、大兴地镇、六库镇3个镇开展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3个、农药经营店3家、种子经营店2家。

(四) 根据****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7月28日凌晨4:30分,大队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人次,执法车辆2车次,对六库农贸市场生鲜猪肉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共检查了江东三和农贸市场、江西交通小区农贸市场和江西福愿农贸市场3个农贸市场,经过检查,发现交通小区农贸市场正在销售生鲜猪肉的2个摊位不能提供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产品上也未盖有动物卫生检疫部门的检疫公章,执法人员对这2个摊位约240斤猪肉依法没收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开展除草剂等农兽药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队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执法车辆3车次,在老窝、大兴地、六库3个镇的3个农贸市场人员集中的地方以拉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双语宣传录音资料等方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发放《农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名录》、《禁限用兽药名录》、《****市农业农村局禁用除草倡议书》、《除草剂使用后带来的副面影响》、《农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兽药安全使用规定、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宣传挂历等各类宣传材料共计1600余份;指导和解答咨询群众400余人次。通过宣传讲解,大大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效解决了盲目滥用或超剂量使用除草剂等农兽药的问题,为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为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20年9月4日,根据****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大队派出2名执法人员参加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0年“质量月”活动,活动主题是“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材料310份,其中: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手册30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防止病死猪肉进市场宣传海报》30份、禁用限用农药名录100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禁止销售除草剂的通告80份、农药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50份、****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的通告20份。

(一)为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大队在5月15日组织举办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分管副局长、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16人参加了培训。

(二)8月15日至20日,大队15人参加了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牵头组织的“全国渔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活动”,本次活动采用在线远程形式进行,培训课程包括中国渔业法律法规体系,渔业行政处罚案卷规范及文书制作,查处电鱼案件法律依据、取证要点及执法实务,涉渔公益诉讼及生态损害赔偿,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范及标准,渔业行政执法程序等。

(三)8月31日至9月20日,大队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由农业农村部法规司、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网络培训班(第一批)”。培训内容涵盖了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事项范围,农业行政执法技能,农业各行业执法常见违法行为及法律适用等。

通过培训学习,有效地提升了农业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为下一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按照中央、省、州和市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完成全市农业执法工作的同时,大队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全市精准脱贫工作。统筹安排时间,进村入户,深入农户摸底调查和对接帮扶,掌握每个帮扶农户的致贫原因和基本情况,并通过产业扶贫、异地搬迁、社会救助等措施推进精准脱贫。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效率,大队建立了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做到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给予处理,对举报人个人情况严格保密。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11起,均已处理完毕。

(一)执法经费为纳入财政预算,执法设备装备不到位。

(二)执法人员来自不同站所,职称多样化。

(三)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缺少系统性执法业务培训。

(四)执法人员长期接触农药,兽药等有毒有害产品,但是未把执法人员纳入享受有毒有害相关补助范畴。

(五)目前州市还没有有毒有害药物处理设备和场所,对没收的有毒有害产品缺少经费和措施。

(一)?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把对农业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着力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改进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职业能力水平,以把执法培训转变成为了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准确办案、快速处理突发事件、排障及时,为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本装备类、取证工具类、快速检验类、特殊应急类四类装备建设,组建基层执法队伍,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水平及监管能力。

(三)加强农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健全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进一步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

(四)强化对农药兽药、种子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强屠宰场的监管和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障鲜肉食品市场安全。

(六)强化农产品监管力度, 加大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种植大户及合作社,使用禁用限用农药、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农药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其他站所农药、兽药及农产品检测抽样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农资产品的立案查处力度;

(七)加大我市9个乡镇21个农机销售点和9个维修网点执法检查力度;

(八)努力提升监管能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监管手段,把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高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信息化监管水平。全面创建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完善联打联检机制,推动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4

2021年上半年,**执法大队以创建省级农产品放心县为中心,以“绿剑护农、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工作宗旨,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至今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家次,检查种养殖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次,执法抽检各类农资*批次,农业违法案件7起,罚没款共计*万元,调处农业生产事故*起,具体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农资队伍整体素质。一方面,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高举“绿剑”护农保安全、执法为民保权益这面大旗,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曝光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假劣农资,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营造农资打假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召开了农资经营人员业务培训会,通报了2020年农资抽检情况,讲解我县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并对新种子法、禁限用农药知识、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农资信息化等业务进行了培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以及农资消费者守法和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二、强化“绿剑”行动,处罚是与教育相结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和各专项执法活动,做到重点季节集中查,重点环节着重查,重点区域反复查,在检查同时加强了质量抽检,重点加强对进货渠道不可靠、流动商返推销上门、生产厂家直接进货以及网上购买的农资质量抽检。我们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提出规范经营意见,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目的。

三、强化限用农药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自3月14日至3月18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共举办4场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出动执法和技术人员*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50份,接待咨询群众850人次,展销农资产品900公斤。

四、强化应用,全面推进“两化”建设。目前我县共有*家农资信息化建设单位,普及到全县各个乡镇街道,全县复盖率达100%。在建设初期,农资信息化软件使用率比较高,后来由于经常出现系统故障、维护工作量大、执法人员疏于监管等问题,农资店负责人应用主动性欠缺,造成信息化购销平台上网率和使用率不高,针对这一情况,计划邀请技术人员,通过上门检修维护信息化设备、面对面业务培训、手把手解决问题等方式,帮助农资企业解决信息化应用过程中遇到的设备、软件以及技术问题,扫清信息化推进中的思相和技术障碍,提高系统使用率,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生产事故调处,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今年共受理生产事故投诉3起,基本由执法人员督促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有效减轻了农户的经济损失,也树立了农业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良好形象。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5

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根据上级关于宅基地管理执法的文件精神指导,蒙城县农业执法大队就当前开展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日常执法巡查工作。

蒙城县农业执法中队宅基地中队详细制定了土地巡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全县十六个乡镇进行全年网格化巡查,指导村镇二级协管员土地巡查工作指导,对偏远村镇进行不定期飞行模式巡查,做到巡查有记录,发现一般违法占地建房有处置,对超面积建房实行零容忍。20xx年自开展工作以来,出动执法车辆6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巡查十六个乡镇的102个村。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村级土地协管员对农业农村部门管理农村宅基地建房认识不到位,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制度及宅基地审批工作的意识比较模糊,应建议上级单位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名义组织镇村级土地协管员进行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及相关业务的培训。

二、卫片执法工作

蒙城县农业执法大队1—3季度收到自然资源部门移交农民违法占地建房42起,调查处理42起。调查中发现,这42起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都是发生在20xx年元月前,主要原因是村庄规划不合理,主要表现为:1、违法建房的地点四至都已建好,左右都有住房。2、村民在自家老房子上扒屋建屋,由于村庄规划导致改建房屋为违法占地建房。3、农村村民不按审批建房规定超面积建房。

卫片执法工作措施及建议:农业农村部门就农民违法占地建房“卫片”执法还未制定相关的执法技术支撑规定,蒙城县执法大队就违法建房执法参照自然资源部门执法调查程序(1、对违法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规定调查取证2、对违法占地建房土地性质进行取证。3、对违法建房时间的认定4、对村镇就违法占地建房的处理结果进行指导和处置5、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和七十八条的法律责任进行组织卷宗。)建议:1、对村庄布局不合理建议政府进行新的规划调整。2、农业农村执法人员应于自然资源部就“卫片”图斑信息共享。3、制定“卫片”执法技术支撑统一的法律程序。4、开展执法人员的“卫片”图斑的'执法业务培训。)

三、乡镇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执法的情况

目前我县,许疃镇、板桥镇、立仓镇、三义镇、辛集乡建立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工作专班,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利用媒体和广播加大力度开展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了执法力量的下沉,成立了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和装备。自开展工作以来,上述乡镇依照城乡规划法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建房、超面积建房、未批先建等违法建房行为组织开展了违法建筑物的依法拆除。

蒙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2月28日

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6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方面: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按照省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安排,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确保农资监管水平提升,依据局执法领导小组的安排。起草转发了《西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

(二)参加农业综合

执法工作参加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限时的工作,必须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参加市支队组织下开展全市执法骨干以交叉执法检查和联查工作参加春、夏两季农资打假行动每年6月起至8月参加集中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年9月至3月参加集中开展的秋冬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参加节假日期间的专项行动。

是在农业综合执法中,我注重讲究方法方式,从农资供应,行为规范,依法查处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工作中注意轻重缓急,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对种子、农药等重点品种,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乡镇村、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市县区域交界乡镇村,农资游商游贩活跃的集市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工作中,我善于避重就轻,为了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针对蔬菜用药市场整治活动,确保我县农产品安全。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及周边农资店加大违法添加高毒、剧毒农药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坚决查处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未经登记或假冒登记,以及超过质量保证期或质量低劣的农药;检查农药的标签、标识及擅更改标签扩大农药使用范围的行为,防止因农药标签误导农民。

每年都参加执法检查55次以上,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68家(次)以上。三年了共立案查处经营假农药案起,涉案农资价值达2万多元,罚没1wan千多元。

没收过期农药兽药225瓶,针剂23盒,40袋(其中兽药25袋);对2家销售拆分小麦种子、4家销售过期蔬菜种子的经营店进行警告和没收,共没收小麦种子116公斤,蔬菜种子151小袋。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农资市场。在种子检查方面,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在肥料检查方面,对农业部登记的微生物、叶面肥料为重点进行检查。在农药检查方面,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进行标签抽查工作,每年抽查农药标签70个以上,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利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作为常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我来说,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对我来说,既不懂法律又不懂执法,急需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提升工作能力,局领导十分重视,给我学习的机会,通过日常学习、集中培训和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年来农业部组织的全国农业执法骨干培训1次,参加了省农业厅组织的全省参农业执法培训次,通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了,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岗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职责权限和执法责任,不断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根据我县农资经营人员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每年举办全县农资经营人员培训班,对全县农资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讲解了法律法规和配套管理办法以及农资经营管理知识,并发放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会后,农资经营人员农牧局签订了农资生产经营质量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销售合格农资,自觉接受和配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为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执法为民,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纠纷。

随着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加强,各种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增多。作为农业执法人员,我时刻保持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共接待投诉、来访起。通过走访调查,积极居中协调,都得到圆满解决农药许可证办理颁发方面,为了实现局领导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诚信型、责任性”行政服务新形象。在农业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中,规范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增加透明度,提高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三来了,

共受理经营户23家,初审通过90家,现场审核93家,其中限制农药25家。发许可证93家,整改的39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共接待各种咨询近1000人次,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为了方便服务对象,增加工作流程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理清思路理顺工作流程,公布申请条件,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交材料后,由初审人员进行初审,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和法定形式的,进行现场验收,现场验收合格,有领导小组再审,然后颁发许可证。初审材料不合格,通过书面告知不合格的理由,让其进行修改,直至合格后再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二是认真做好农药经营许可颁证工作。开展农药经销员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230人,186人通过农药经营资格考试和技能鉴定,获得农药经营资格证;扎实推进初审工作,严格按照《青海省农药经营许可工作要求》对经营户进行初审,举办了青海省首张农药许可证颁发仪式。政务事项服务方面,首先是接受政务事项清单,然后是审核,最好上报,我局权责清单共186项,数量大,任务重、编制上报工作时间紧,我们经过分类整合,在规定时间完成了实施清单编制、审核、上报、公布170项。同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工作规则和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梳理并确定随机抽查事项,并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已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53条,其中自然人许可32条、法人许可121条,自然人处罚8条。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梳理、审核并上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7项。20xx年,我主要承担法治工作,认真审核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案卷的审核,全年共审核执法案卷8件,对执法处罚事实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执法人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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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总结篇7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相关股站的大力支持下,我队的执法工作,以保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用肥、用种安全为工作目标,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不动摇,狠抓农资市场的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作用,使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实现了好转,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多轮驱动,从各方面提升农业执法、办案水平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

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队员加强《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学习,每年都参加省农委组织的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二、夯实基础,努力抓好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工作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起步晚、底子薄,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充分履行好依法治农的职责,让更多的'群众增强维权意识,加强农业法律知识宣传学习,是一条必须遵循的规则。

一是结合“放心农资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农资经营户散发各种宣传资料5200余份,悬挂横幅6条、张贴标语350余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680多人次;

二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以送科技、送法、送优质农资下乡进村为重点的宣传活动。

三、加强监管,全面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严格审核农资经营资质,从源头上防止假劣农资进入市场。我们对境内186家生产、经营农资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按照工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52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68人次,抽检农资样品39个,检查农资经营户178家,检查市场40处,立案查处案件5起,下达整改7份。在检查中突出重点,对重要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确保了农民生产安全,有效净化全县农资市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杜绝重大农业事故发生。一方面通过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有效结合,随时掌握经营动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发现的大案要案进行从重从快处罚,另一方面加强对农资产品售后的监管,利用下乡执法检查,经常深入农村、田间地夕,进行调查研究,对因农资质量给农业生产造成影响的,努力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依法赔偿,尽力将影响消除在基层。同时构筑执法调解平台,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认真做好涉农纠纷的调解工作。我队今年受理因种子、农药质量等问题投诉案件多起。其中调处烤烟、西瓜药害:受害面积涉及烤烟240余亩、西瓜80亩,补偿金额合计25余万元,成功化解经销商与农民的经济纠纷;调处晚稻种子纠纷20余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耕地质量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通过强化市场准入、检测检验、查处曝光、督导检查等综合措施。在以粮食、水果、蔬菜、茶叶等农产品为监管重点,狠抓基地建设、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执法工作。二是着力推进耕地质量保护。耕地资源是农业的基础,只有保持稳定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才能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矿业发展越来越迅速,导致局部地区的农田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耕地质量明显下降,我们把破坏耕地土壤肥力和恶意改变耕地用途的案件为切入口,严厉打击耕地质量违法行为。

五、再接再厉,把农业执法工作做得更规范、更圆满。

总体来说,我队xx的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比较到位,部署了全年农资打假方案,没有发生重大坑农害农案件。立案查处案件5起,全部已经结案。受理的农资纠纷已配合相关股室调解处理好。

明年的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建立每月最后一天为集中学习日制度,紧紧围绕“怎样开展农业执法”这一主题,系统学习执法程序,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增强对案件性质的判断能力。

二是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认真贯彻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源头,治理以重点季节、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为突破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不发生一起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三是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着力从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环节,科学指导农业合作社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查处力度,促使农产品生产、加工者严格按标准生产加工,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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