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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作调研报告优秀6篇

没有具体的思路,我们是写不好一份调研报告的,对于调研报告,我们一定要根据领导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调研计划,职场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党工作调研报告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党工作调研报告优秀6篇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1

随着学校“三步走”战略的实施,各部门的改制,生源的不断扩,好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现实的矛盾暴露出来,使得信访工作任务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学校稳定中“第一信号”的作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现状和特点

从总体上讲,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信访工作形势是好的。多年来,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各级领导班子求真务实,,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工作到位、信访部门工作到位;各级领导亲自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过问、处理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听取、采纳学生信访中的意见和建议。一个全校重视、上下关心信访工作的局面

正在形成。但是,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日趋复杂。从信访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看,新时期信访者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和学校建设、教育制度改革、后勤保障息息相关。其反映的内容涉及学校的方方面面,直接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影响范围广,因而处理起来难度也就越大。

(二)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对集中。涉及食后勤、安全、资助等方面的问题集中,学生反映强烈。

二、问题

(一)、食堂太少,学生吃饭拥堵问题严重;并且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太注重卫生;食堂工作人员收取现金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宿舍管理方面,对损坏的物品维修不及时,往往上报了几个星期都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打热水拥堵。一栋六层楼的学生宿舍只有一楼和四楼各自配了一个自动烧水机,且设备老化,不时有铁锈随水流流出。

(四)、广播台的喇叭数量较少,并且分布不合理。走在校园里,一大半的时间都听不到广播台的声音,导致许多信息的传播不畅。

(五)学校内照明设施年久失修。校园内还有许多地方没有照明设施,晚上安全隐患系数增加。

(六)、用于拦路的石墩时常移位。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学校在一些必经之路的路口设置了一些石墩,但这些石墩经常移位了,而校方的反应及处理速度较慢,

(七)、足球场的卫生工作不到位。由于学生人数众多,团体活动大部分都是在足球场上进行,必然造成足球场卫生保洁难度的增大,这时更应加强力度,保证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活动场地。

(八)、对于学校的长期规划作为二师的一员我们都有必要了解,但对于这一块的内容学校宣传不到位。对于学校“三步走”的战略、众多荒地的开发等问题一直是学生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大一新生,但学校一直没有做出比较明确的解释。

(九)、关于各种资助的详细内容也有待进一步的宣传。这方面的内容基本上都是辅导员通知的,但辅导员同学们接触的都不多,除了班委的成员外,这就导致信息流通不畅,也不利于学校政策的落实。

希望在新的一学期里,信访工作能做的更贴近学生生活,取得另一个辉煌!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2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7月,我旗纳入城镇居民和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xx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我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任务目标、主要内容、管理与服务、相关制度衔接、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凡具有我旗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参保人员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个档次中选择缴费额度。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已全部领取基础养老金。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20xx年旗政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月增30元,达到人均每月90元,20xx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达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增加10元、20元的高龄生活补助。此外,为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我旗经办机构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并按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二)参保缴费方面。20xx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全覆盖(20873人),参保缴费10975人,其中:实际缴费7459人、低保重残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周岁1320人、70-79周岁803人、80周岁以上263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征缴184.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共计拨付110.6万元,其中:中央4.8万元、自治区56.6万元、盟市级41.6万元、旗级7.6万元。基金支出353.5万元,累计结余419.3万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苏木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导、人社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各苏木镇主办、嘎查(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畅通宣传渠道。根据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xx〕70号)精神,我旗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发挥苏木镇、社区、嘎查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选派业务精、懂蒙语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帮群众算好对比帐,消除参保顾虑,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新闻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大规模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使群众明白参保政策和参保流程。

(三)精心组织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各苏木(镇)长、嘎查长、劳动保障员、代办员详细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及业务经办流程,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较低。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我旗将基础养老金水平陆续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然较低。

(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仍然是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部分城乡居民对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担心政策变化和参保资金的安全性。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积极性不高,影响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三)基层领导重视度不够。个别苏木镇、嘎查干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征缴率较低,最低仅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彦图嘎苏木征缴率达到100%;二是缴费标准不高,一些嘎查参保人全选一个缴费档次,而且是最低的缴费档次。以20xx年为例,全旗缴费100元的有5837人,占到缴费总人数的76%。

(四)旗财政共计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181.58万元。20xx年欠拨75.54万元,其中:自治区51.1万元、盟级16.4万元、旗级8.04万元;20xx年欠拨106.04万元,其中:中央99万元、旗级7.04万元。此外,低保重残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旗财政代缴,按每人每年100元计算,20xx年旗财政应缴纳35.16万元、20xx年旗财政应缴纳35.1万元,共计70.26万元未到位。

(五)代办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代办员待遇偏低,且大多业务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区地域分布广、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气候条件恶劣,代办员上门服务困难,加大了工作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3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100%。按照“十个全覆盖”中“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要求,20xx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90%、20xx年征缴率达95%、20xx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到100%。

(二)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力争到20xx年达到人均每月200元。在连续两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力度,力争20xx年人均每月提高20元,达到人均每月14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达到170元;20xx年再提高30元,达到200元。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各项配套措施,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苏木镇、嘎查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和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努力扩大参保面,提高参保率。

(四)加强基层协理员队伍建设。在业务学习上,旗、苏木镇每年要举办培训班,同时开展先进集体(苏木镇、嘎查、社区)和优秀代办员表彰活动。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3

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在和谐社会构建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原有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队伍结构等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如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已经成为摆在司法行政系统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职业化专业化是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完善的必由之路。

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是民间纠纷多样化、复杂化趋向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基层法治工作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和完善的内在需要。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问题,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走上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之路。

――传统的调解领域和方法不能适应矛盾纠纷化解需要。传统人民调解主要对家庭、婚姻、邻里等民事纠纷进行化解。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已经扩展到交通、医患、劳动、消费等领域。民间纠纷已演变成为个体型、群体型共存的的矛盾纠纷,如仍采用传统的调解方法已经不能有效地解决纠纷。

――人民调解的组织形式及设置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主要是村(居)调委会和企事业调委会,设置在基层农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新时期这种配置已不能覆盖全部纠纷领域,于是很多领域的纠纷主要依靠行政调解和诉讼手段解决。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行业等非村(居)领域等发生纠纷较为陌生,做起工作来力不从心,客观上限制了自身的发展。

――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能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基本是由村(居)委会和支部成员兼任。这些人员往往兼职过多,无法专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同时,人民调解员队伍存在的人员不稳定、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人民调解员要能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律规范、懂得相关专业知识,娴熟运用调解技巧来化解矛盾纠纷息讼止纷。

――人民调解经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许多地方还未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没有建立人民调解专项经费,致使调解员津贴、补贴过低,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于是,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利益日趋多元的情况下,推动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已经成为人民调解改革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__市人民调解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探索

我市主要从新型调委会建设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着手,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和队伍建设取得了突破性发展。

――新型行业、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20__年,我局选择__港务局开展现代企业制度与人民调解制度有机结合的尝试。市港务系统新建、充实企业调委会15个,500多名人民调解员接受了培训和考核。同年,我局在浙江万里学院组建了由资深法学教师和法学专业学生组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设了《人民调解理论与实务》课程,培训了300多名具有任职资格的大学生人民调解员,并先后派出10多支人民调解假期社会实践活动队伍走向社会。20__年在市和县(市)区两级全部组建了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会同市消费者协会对新任人民调解员组织了上岗前培训。20__年,各县(市)区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建立,6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专业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工作。20__年,在民事纠纷集中多发区域――繁华的天一广场商贸地区,整合公安、司法和工商力量,组建了中央商贸区区域性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鄞州区建立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机制,成立了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下属8个交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民事纠纷赔偿调解工作。今年4月,我局联合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将在年内全面执行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此外,我局还在诸多领域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指导工作。目前,我局与市卫生局就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了一致意见,全市性的保险纠纷、旅游纠纷和公交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也已进入规划阶段,__大学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在筹建中。

――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我局的工作部署,__区于20__年率先开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以“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为目标。通过统一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64名社区专职调解员经过筛选和培训后上岗。这些人民调解员专职从事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报酬由区和街道两级政府解决。为促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出台了相应的制度与之配套实施。一是建立工作指导制度。成立了区调解工作指导小组,由__区司法局和区法院、区政法委有关人员组成,每月定期分批到街道参加专职人民调解员学习交流会。二是落实职责建立考核制度。统一制订了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年度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作为续聘、评先表彰、等级晋升和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三是建立培训制度。专职人民调解员每年至少集中培训两次。自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以来,无论从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上看,还是从工作实绩上看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__年,该区共受理调解民事纠纷2581件,调解成功2561件,成功率为99%,全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仅仅受理了10件,占千分之0.5,其它都在社区基层得到解决。而同期全市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纠纷平均占全部的为21%,人民调解的受理量和成功率均大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目前,我市多个县(市)区也开始着手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

三、推行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工作的方法及成效

我市在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进程,主要抓好四个工作环节:

――统一思想,认真抓好前期筹备工作。一是深入基层调研,充分论证。二是取得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整合力量。如__区司法局多次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关于建立社区专职调解员队伍的建议和报告”,使区委、区政府认识一致,从人、财、物上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天一广场中央商贸区区域性联合调委会就充分整合了司法行政、公安、工商等多家职能,显示了调处优势。三是选准试点,稳步推开。

――严把“三关”,建立专职专业调解员队伍。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把好人民调解员的入口关、培训关和业务指导关。通过严格标准、广纳人才,打造素质过硬的专职专业人民调解员队伍。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调委会运作。结合行业专业特点,制定和健全相关业务工作制度。

――保障经费,为调委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在各地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试点中,经费得到较好地解决。规划中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跟市卫生局确定了经费预算方案,其中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金将按社会工作者市场标准制定。

人民调解工作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能有效克服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障碍,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变:

――实现了由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向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群体性民事纠纷的转变。从过去的只能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一般矛盾纠纷,到目前复杂疑难的交通、医患、环保、土地纠纷和重大群体性民事纠纷,使基层政府能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发展社会经济上,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

――实现了由传统调解到依法调解的转变。通过强化培训、规范管理,使大多数调解员都能在发扬传统调解优势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法律手段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

――实现了由简单调解到规范化调解的转变。人民调解工作在制度建设和规范性运作上已经日趋成熟。我市推行统一的调解协议书,规范化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一起人民调解协议书为法院撤销。

――实现了单方调解向联合调解,被动调解向主动调解及委托调解的转变。人民调解由被动调解转为重大特殊案件主动介入,跨边界地区人民调解组织联防联调,专业领域纠纷以专业调委会为平台,部门配合、行业联动,优势互补,更好地发挥出调解成效。

四、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工作的一些思考。

吸收专职社会工作者进入人民调解,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能显著调动工作积极性,对矛盾纠纷的反应更加迅速,使工作更为高效规范。应该以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为主要载体,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工作机制的创新和工作领域的拓展。

思考之一: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努力培育职业化、专业化调解组织机构 。

人民调解工作应该由群众自治性组织来承担,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对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扶持,培育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培育职业化、专业化调解机构。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要借助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发展行业性、区域性调委会。借助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来调处矛盾纠纷。在条件成熟的行业和社团组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社团组织的优势,增强专项纠纷的化解力度。

思考之二:创新管理方式,推动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实践证明建设一支专业的、职业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是必要、必须而迫切的。组建专业化调解工作机构,由街道、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出资聘请专职调解员,有利于探索组建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调解员队伍。

――吸收专门工作者从事人民调解工作。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招募符合条件的人员,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整合、利用好区域法律资源,特别是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可以发挥其长期从事基层社区法律服务的优势,积极引导、鼓励、支持他们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探索新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提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寻求专家咨询支持,提高操作实践水平。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商,通过选聘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组织调解干部观摩审判等方式,有效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艺术和工作水平。对人民调解员实行持证调解、分类管理, 培育发展后备力量。

思考之三: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调解工作新格局。

为进一步发挥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效能,必须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衔接,形成综合优势,强化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地位。

――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并鼓励人民调解组织在法院的建议或委托之下,参与诉前等各阶段的纠纷调解,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如在基层法院设立 “人民调解窗口”, 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工作平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选择途径,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地支持诉讼活动。

――依托综治平台,推进部门联动联调。以基层综治中心,为联合化解矛盾的平台,通过综治矛盾排摸、工作例会、联动调处、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有效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新时期,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任重道远,意义重大,只有加强人民调解专职化、专业化建设,人民调解在改革发展中才能永葆青春活力,从而为增强社会自我调控功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4

我们从事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经历了养老保险改革时代,见证了全民合同工参保起步,全民固定工统筹,“两金”合并统一征缴比例,集体统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私营个体起步参保缴费;也见证了从县级统筹,到市级统筹,再到省级统筹的过渡;更经历了从政策到法规,再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这25年以来,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由全民企业固定工统筹发展到集全民、集体、私营、个体及灵活人员为一体,不同用工形式,统一征缴费率,统一标准核算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践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发展,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安定人心,稳定社会,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就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中,特别是近两年出台的参保补费政策,让一部分曾经不具备条件或不符合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快速、低成本的加入,给按规定参保,按时、足额缴费的原参保人员,造成了心理极大的不平衡感,他们每年按100%缴费,而补费者是按60%补费,然而待遇却一样!义务与权利的不对等,导致近年来咨询上访的人员特别多,在接待来访中,使基层养老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解答群众疑问时颇显被动,笔者就一些重点疑难问题思考和辩证,以求探究,以便进一步维护和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工作。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即不属于企业单位,也不属于国家,它属于参保职工所有。相关部门或经办机构在出台一些政策时,应该多考虑多数参保职工的利益,适当照顾特殊群体的利益,体现义务与权利对等。

2.对参保缴费满15年且到达退休年龄,按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60%缴费与100%缴费的,在未达到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90%和在调整待遇金额时应当区别60%缴费与100%缴费的待遇不同,让参保职工感受到义务与权利的对等。

3.既然《社会保险法》颁布运行了,我们就应严格执行,政策出台变动幅度应在《社会保险法》之内,这样既给工作带来了一种信任感,也让一线经办人员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5

20xx年,xx乡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农办的精心指导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真抓实干,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xx乡20xx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新成绩、新亮点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1、持续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始终坚持宣传发动不放松,在采取大量刷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绘制文化墙等方式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创新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共建美丽家园”演讲比赛、主题班会和“好媳妇”、“好公婆”、“好家庭”、“好妯娌”、“好邻居”评选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号召全乡上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以自己的行动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营造全社会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

2、整合资金投入,构建长效机制。针对群众不良卫生习惯改变难、垃圾收集处理难、经费投入保障难、工作长期坚持难的`实际问题,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乡内主干道有路长的工作机制,与各村街、各单位和广大商户、农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到了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到位。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广大群众投入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中来,建立了长效的保洁员队伍、保洁制度和清运设施,确保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20xx年,为构建长效保洁机制,乡财政专项投入64万余元,新建垃圾池179个,垃圾处理厂18个,配备保洁员34名,为每村购置必要的保洁工具,对乡街道缺损绿化树木进行补种,对薛桥、桥头两个示范村进行绿化、美化。同时按照“一个标准、一查到底”的要求,规范建立了每周一抽查,每月一普查的分级分期考核制度,并加强结果运用,严格奖惩。

3、发展特色产业,推动环境改善。在净化美化环境的同时,高度重视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推动人居环境改善。薛桥村通过招商引资建设了200亩桑蚕生产基地、300亩花木生产基地和600亩供港蔬菜基地,通过土地流转,增加了群众土地收益,解决了村内劳动力就业,年人均增收近2万元,同时村集体年收入达6万元,用于保障村级人居环境改善长效机制正常运转。人主村着力打造人主手工挂面品牌,注册成立固始人主手工挂面责任有限公司,对挂面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包装,统一价格,统一销售,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豫南黑猪养殖、金堰米酒、蛋鸡养殖、豫黔红高粱酒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为农户增收,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贡献力量。

4、加强项目支撑,改善基础条件。多方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基础设施,投资360万元建成通车了2.5公里的南平路xx街道至南大桥乡夏集村道路、5.1公里的吊桥村至枣庙村和南大桥乡石岗村道路、3公里街道至东羊行河故道桥道路;争取30万元以工代赈项目,建成通车薛桥村1.3公里村组道路;争取100万元的扶贫整村推进项目,修建东楼村3.9公里村组道路,已完成80%,预计一周内完工;投资13万元建成通车人主村至吊桥村交通桥,投资33万元修建河口组生产桥,目前正紧张施工中,预计年底完工;投资210万元的建成通车东羊行河故道桥;争取财政奖补金额达44万元,建成吊桥、枣庙、宣政村部分村组道路;争取160万元的耕地整理项目,对薛桥村耕地进行整理;争取1200万元的补充耕地项目,对迎河村600亩土地进行改造,目前已完成前期测绘工作;争取28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完成沉淀池、压力池和过滤罐安装,预计年内竣工;争取403万元的乡中心幼儿园项目,目前正在招投标;投资141万元的乡敬老院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预计120天内完工;争取108万元项目资金,对李棚村稍塘水库进行出险加固,目前完成全部土方工程,预计年内竣工。这些项目的落地实施,对我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勇于先行先试,科学分类垃圾。桥头村在基本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农办要求,率先试点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乡村干部广泛宣传,细心培训,建立了村干包组,组干包户,党员和群众代表联系户制度。目前已建设8座垃圾沤制池,1座垃圾处理场,发放分类垃圾桶1100余个,垃圾分类工作进展顺利。

二、存在的问题

截止目前,xx乡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完成了全面规划整治任务,在所有村建立了垃圾清运、卫生维护的长效机制,各村基本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目标,打造了桥头村和薛桥村两个亮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工作开展不平衡。各村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不同,反映在工作成效上差别明显。

2、工作拓展不够深入。尽管整体实现了全乡覆盖,但多数村集中一条路或一个自然村整治,实行以点带面先行推开工作,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3、长效机制待巩固。尽管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长效保洁机制,但个别村没有形成系统的工作思路和操作办法,存在保洁不及时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做好“小手拉大手,共建美丽家园”活动和“好媳妇”、“好公婆”、“好家庭”、“好妯娌”、“好邻居”评选活动,继续通过编写宣传材料、书写固定标语等方式,努力营造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工作态势,教育和引导村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遵守村规民约、实行门前“三包”、自觉做好房前屋后的环境清洁和绿化美化建设,形成“人人爱卫生、爱家园”的良好氛围。

2、强化考核督查,确保工作实效。进一步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督查、协调、考核工作机制,各村每周定时或不定时自查,建立月报告制度。乡采取抽查、督查等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考核成绩运用,奖优罚劣。

3、整合各方力量,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加大项目倾斜力度,改善基础条件,打造更多“盆景,使一个个“盆景”连成一道道“风景”,形成一片片“风光”。同时采取乡村两级配套一些,相关项目整合一些,成功人士捐赠一些,群众自愿筹集一些等多种方式,增加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资金投入。

党工作调研报告篇6

为促进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进一步推进平安赤壁、法治赤壁、和谐赤壁建设,今年8月份我与人大法制委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通过深入走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作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学习“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初步构建起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较好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从组织建设入手,完善人民调解网络。注重强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六统一”(统一名称、印章、牌匾、徽标、文书格式、调解员上岗证)、“四制”(调解纠纷登记制、纠纷调解调查制、纠纷调处制度、调解文书归档制度)的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

一是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下设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协调、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市级层面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司法行政部门为指导管理,成立了三大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即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成立了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市卫计局成立了市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妇联、市民政局成立了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是以司法所为依托,在全市所有乡镇(办事处)建立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村民小组、网格为单位,建立了调解小组和信息员制度。

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98个,其中:市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市人民调解中心1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市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75个,调解员总数772人,其中专职调解员4人,兼职调解员768人。全市按53万人口计算,人均面对的服务对象680人。现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中,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或初中以下532人约占69%,高中或中专200人约占26%,大专30人约占4%,本科及以上8人约占1%。

(二)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防控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措施。着眼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坚持横向排查与纵向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乡镇(街道)一月一排查活动。在此基础上,对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矛盾纠纷多发季节,实行重点排查、重点跟踪监控、及时调处。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适时收集矛盾纠纷信息情报,做好阶段性研判和情况分析掌控,因地制宜,采取现场调解、进村入户调解、田间地头调解等方式,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社区)、复杂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市.

20xx年元至10月份,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总数1922件,调解成功1876件,其中村居调解委员会调解1261件、乡镇办人民调解委员调解292件、三个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369件。调解成功率97.61%,履行1853件、履行率98.77%,疑难复杂案件162件,司法确认1件,涉及当事人4821人,涉及金额4159.03万元,主动调解375件、依申请调解1547件,其中山林土地纠纷542件、占21.20%,婚姻家庭纠纷371件、占19.30%,邻里纠纷310件、占16.13%,合同纠纷198件、占10.30%,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68件、占8.74%,医疗纠纷66件、占3.43%,房屋宅基地纠纷121件、占6.30%,生产经营纠纷105件、占5.46%,损害赔偿纠纷139件、占7.23%、征地拆迁纠纷31件、占1.61%、环境污染纠纷6件、占0.31%,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20件、占10.40%,其他劳动争议纠纷7件、占0.36%,物业纠纷2件、占0.10%,其他纠纷126件、占6.56%。其间,排查矛盾纠纷145起、预防纠纷231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次、4人。

在医调委未成立之前,市法院每年受理医疗纠纷诉讼案近50件,医调委成立后,市法院每年受理医疗纠纷诉讼案下降至3-5件。80%以上医疗纠纷是通过人民调解得到了解决,并且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更是如此,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社会资源,也构建了一个和谐的医患关系,让医务人员安心看病,双方权利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从倡导以人为本入手,挖掘调解文化。一是抓好调解室文化建设。以建立温馨、和谐氛围为立足点,按照平等、人文、协调的原则设置首席调解席、调解席、记录席,双方当事人席和旁听席,在调解室醒目位置设立调解温馨提示,在调解室显眼位置摆设人民调解告知、调解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板面,在显眼墙体制作伦理道德、民间传统习俗、古今中外调解名言警句、民间谚语民谣等书幅字画,以墙体画的形式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的调解宣传墙体图画,把法制与德教相互融和于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当中,使当事人在平静、平和的气氛中沟通心灵、减少摩擦、消除隔阂,消除化解矛盾纠纷。二是抓好调解文化与教育群众学法用法相融合。采取庭式调解、现场调解、进村调解等形式组织群众现场旁听,以案释法,以理说教,以案件向群众剖析法理,用道德感化教育当事人,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因果关系和自我预防、自我调节、互谅互让的重要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把矛盾纠纷调处解决的过程变为教育群众学法用法的过程。三是抓好法制宣传文化建设。把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遏制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的大事来抓,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每个村委会、村小组挑选出1至2户威信高、群众信任、法律意识强、有公益心的法律明白人,配备必要的法律书籍,开展多位一体的日常法律辅导、调解及法律咨询工作。同时,结合各乡镇(街道)具体情况,以乡镇(街道)集市为载体,与各行政执法主体部门密切合作,采取散发资料、广播标语、法制讲座、咨询解答、庭式调解、以案释法、旁听教育、进村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突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做好矛盾纠纷“事后调处”为“事前防控”。

(四)从组织协调配合入手,有力维护全市和谐稳定。一是狠抓协调配合,加强“大调解”之间的衔接。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彼此相互配合、分工合作。在具体工作中,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基层、贴近群众、信息灵通、方便快捷的优势,摸排清查和梳理掌握各地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预测和排查调处工作;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对接,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开展人民调解进驻法庭联合办案,由人民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在立案庭、中心法庭庭前调解和法庭诉讼调解工作中参与调解;实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调对接,开展人民调解进驻公安派出所、土地、林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民调解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案、现场办公,以机制联动应对处理各种行政争议,解决处理因山林、土地、资源争执、劳动用工、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对接,对涉及葬坟、边界、工业建设、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社会热点的复杂疑难纠纷,市、镇、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整合调解力量,联合咸宁、崇阳、湖南临湘开展边界联防联调对接。以“四级联动”、“三调对接”“边界联防联调”等多项举措处理化解各种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三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对调解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单位和部门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对人民调解的宣传力度不足,以致社会普遍关心、认可、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相对缺乏,人民调解的作用与社会大众的认知程度相差悬殊;也有不少群众认为人民调解没有强制力、调解工作起不了大作用,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或者干脆“用拳头说话”;一些部门没有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意识,以致调解组织、调解员孤军作战,难以处理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

(二)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调解经费不足制约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调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保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和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相关规定,人民调解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保障。目前除交调委5万元/年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和规范性人民调解案件45元/件(政法委转移支付)以“以案定补”的形式补助给调解员外,其他调解组织尚无专项经费,日常工作经费均由市司法局调剂,不能满足调解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调解组织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我市人民调解队伍构成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调解员文化偏低,由此带来调解质量不高的问题;二是队伍不稳定,兼职调解员居多,流动性大。乡镇(办事处)调解员均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综治干部兼任,村(社区)调解员均由村支书和治调主任兼任。三是企业事业单位、区域性、行业性等新型调解组织建设目前还比较薄弱,存在着“断层”和“空档”现象,行业的调解组织覆盖率低,调解组织建设任务相当艰巨;四是少数村级调解组织产生程序不规范,人员经常变动,调解员队伍不稳定,更换频繁,工作熟悉程度及连续性较差。加上以往三年一届的村(居)委换届,导致一批已接受过指导,参加过培训,正熟悉业务的调解员被替换,而后任者又有一个从头培训、指导与熟悉过程。

三、工作建议

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地位和作用己日渐显现,且不可替代。但在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里,人民内部矛盾仍将大量存在,且呈多元化、复杂化格局。如根据民政局婚姻登记统计数据,我市20xx年离婚人数为800对,20xx年为1671对,10年翻了一倍,20xx年为1825对,20xx年为1739对,分别比20xx年增加了154对、68对,呈螺旋上升趋势。按照“能调则调”的原则,有很多能够通过分析原因、帮助化解矛盾进行调解。每成功调解一对,就能挽救一个家庭,从源头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为此建议:

(一)建立配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更能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建议设立环保、校园和劳资纠纷三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适应发展需要,做到应建尽建。

(二)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调解人员的素质很大程度上技能素质决定了调解的效果。建议按照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赤壁市实际,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先配置1名兼职人民调解员,以后逐步向专职过渡。

(三)建立经费保障管理机制。后勤经费保障是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条件。建立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据实测算增加人民调解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人民调解安排工作经费,并探索基于绩效挂钩原则将调解案件与兑现报酬挂钩、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实行“计件”补助的方式,定期考核抽查兑现,切实保障基层调解员报酬待遇,进一步激发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四)搭建统一高效联动平台。一是整合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人才资源,完成人民调解实体平台建设,形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超市。二是以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为依托,建成人民调解网络信息协调指挥中心,实现信息随时采集,一个平台受理诉求,一套流程减少环节。及时掌握纠纷隐患基础信息,迅速组织分析研判,从而实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排查化解,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无缝对接。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积压”,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为社会稳定、平安、和谐发挥人民调解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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