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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治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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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整治工作总结7篇

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实施意见》(委发[200x]2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我局结合本部门实际,从4月下旬开始至7月底历时三个月,认真开展了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按照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的目标要求和原则,坚持开门整改,边整边改,使组织发动、查摆问题、集中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组建机构,加强领导,确保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为加强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的领导,局成立了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秀林任组长,副局长王道华、符合,纪检组长黄云成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为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有章可循

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开展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纪律作风整顿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指导原则、对照《征求意见表》30份,收回30份,收到对局班子的.中肯意见8条,班子成员意见16条。为进一步查摆问题,剖析自己,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一次深刻、全面、系统的再教育,触及了思想振奋了精神,鼓舞了斗志,并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在学习阶段中,以学促用,局领导班子,利用集中学习的空闲时间,专题研究,落实专人负责,针对职工反映强烈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进行整改,让职工满意。

三、从严要求,实事求是,认真查摆

四、深刻剖析,找准原因,摸清根源

为了把问题找够,把原因查透,我们召开了查摆问题专题会,到会同志以求真务实精神,本着团结、帮助同志,相互之间坦诚地分别提出了忠恳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自我批评不怕“严”,揭露问题不怕“丑”,听取意见不怕“刺”,触及个人不怕“痛”,诚恳地虚心接受各种批评和帮助,达到了找准了问题,查清了原因,明确了整改的方向的要求。

五、建章立制促整改,脚踏实地抓落实

机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急于求成,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制定了可行的整改方案,在实践中从基础工作抓起,做到边查边整改,逐步推进。一是把着力点放在提高素质上。

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2

根据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卫计系统近期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我局在多次业务会议上,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根据xx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法计费、开大处方和过度医疗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由局班子人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人、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重要性,要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对五项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开展自查。

局督查组多次到督导单位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要求各单位及时完善资料,做好问题线索收集,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医疗服务。

我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廉洁教育片《四风之害》,深刻了解了“四风”对党、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危害,是妨碍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四座大山。同时,机关人员均手写了心得体会。

  根据市、县要求,制定各项统计报表、整改台账,认真填写收集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解决落实。

近期,卫计系统通过自查、督导检查、市长热线、纪检监察反馈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  件,涉及工作纪律不严、服务不到位等方面,局机关和各单位对 件问题线索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写检查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3

根据党中央关于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嘉兴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20xx年4月,嘉兴市监察委员会由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产生。作为红船起航地的监察机关,市监委始终坚定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治理民生领域和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中的腐败之蠹和作风之弊。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89件126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6起。

(一)加强统筹引领,推动监察体系“固本强基”

一是织密网络强覆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市基层监察对象达到8.2万人,较改革前增加3.6万人,针对监察监督在基层可能出现的真空地带,市监委树牢“一盘棋”思想,建立“市指导、县主抓、镇落实”的一体推进机制,高标准落实镇(街道)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于20xx年7月实现县级监委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全覆盖,20xx年4月实现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72个镇(街道)共配备监察办主任72人,专职副主任59人,专职干部总数191名;设立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1151个,实现能设尽设,共有监察工作联络站人员5412人,聘任镇村两级监察信息员4536人。市县两级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县到镇进村入网格,全市72个镇(街道)均有1名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指导、推动落实。全面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监察监督网络初步建成。

二是严格标准促规范。基层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是保证“家门口的监委”作用得以有效发挥的关键。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监委研究制定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履职规范化指导手册,统一规范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报告、调查研究、安全保密、档案管理等制度,细化信访举报办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流程,确保基层监察组织规范运转。统筹推进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谈话场所智慧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定秀洲、海盐为全市首批试点,打造动态化、可预警的自动留痕监管系统,确保基层监察监督动态可循。强化干部专职专用,在县级层面建立“业绩由上考核、线索上面管理、业务上面指导、审查片区合作”的“三上一合”机制,常态化做好案件协助审理,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联合审理,确保基层监察工作有据可依。

三是增进协作提质效。基层监察力量薄弱是制约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的瓶颈。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后,市监委通过建立跨镇的监察监督协作片区,实现了片区协作监督调查统一领导、统一行动,有效整合监督力量。畅通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建立“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镇(街道)部门(单位)、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社区)网格”一级协作机制,探索实行协作专班实体化运行,统筹调配基层监察力量,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建立“县级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委机关相关室、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二级协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线索开展定期会商、联合处置。落实全员培训要求,通过实务培训、挂职锻炼、以案代训等方式,严格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规程,提升镇(街道)监察干部监督执法能力。20xx年以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自办案件数和处分人数逐年上升,特别是20xx年首次实现镇(街道)自办案件全覆盖。其中,平湖市已连续5年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20xx年平均每个镇(街道)立案自办案件达4.5件。

(二)整合基层力量,实现监察监督“形神兼备”

一是压实镇街主责,构建责任链条。通过建立“清单制”、落实“报告制”、严格“问责制”,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推动责任从主要领导向班子成员传导,从市县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从上级单位向下属单位传递,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落实格局。推动镇街主体依托“网格连心、组团服务”工作机制,健全落实基层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激励保障的制度机制,整合运用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监察信息员等监督力量,实现镇对村的零距离、全方位监督。海盐县通元镇构建镇村“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的“五位一体”闭环责任体系;西塘桥街道对原有村(社区)网格进行再划分,形成“信息员+联络员+网格长”的“小网格、大廉盟”监督体系。20xx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共发现问题信息7515条,监察工作联络站“前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是督促部门履职,优化协同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治理机制,动态调整小微权力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压减权力寻租空间。督促组织、民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履行业务主管职责,强化行业监督指导。探索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破除影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体制机制障碍。近期,市监委从“小切口”入手,紧盯“大民生”,会同14家市级机关部门确定校外培训、电信诈骗、惠民殡葬、劳资纠纷、房地产、保健品等16个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同步公开部门职能处室电话,畅通“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查堵点、连断点、疏淤点,严查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是建设清廉村居,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制定出台《关于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和《关于发展运用好“枫桥经验+后陈经验”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治理效能的工作方案》,建立“项目化”推进、“销账式”管理机制,推动清廉理念、清廉规则、清廉文化融入村居建设各方面全过程。20xx年7月,在海宁市召开全市清廉村居建设现场推进会,明确市统筹、县主抓、镇直管、村执行的责任体系,通过打造一批可看、可学、可复制的“清廉村居”样板,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海盐县推行村级财务网上监管,获评全国新时代清廉乡村建设优秀案例;平湖市推行“股份分红+善治积分”治理模式,获评省基层清廉建设十大经验创新提名奖。同时,全市深入开展信访举报“三清三提升”活动,抓住信访举报处置这个切入点,对村级“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开展专项攻坚,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化解基层矛盾,20xx年全市受理反映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检举控告数量同比下降27.3%。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群众企业“急难愁盼”

一是紧盯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聚焦村级决策、村级工程、村级资产、村级服务,构建覆盖微权力、微工程、微资产、微服务的廉政“防护网”和“监督网”,强化基层监督提升治理水平。各县(市、区)定期选取村情复杂、“三资”体量大、问题突出的村(社区),将其主要负责人作为县(市、区)监委提级监督对象,有重点地开展专项监督,进一步规范“微权力”运行。嘉善县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云管家平台”,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通过消除“微工程”监管盲区打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监管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海宁市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测中心,对账务处理、经营出租合同等4方面10项“微资产”管理实行“红”“黄”“蓝”三级预警,实时督促整改。桐乡市开展“你点单,我监督”专项监督活动,围绕便民事项办理、奖补资金发放、政策法规咨询等村级“微服务”落实情况,做到监督内容群众决定、监督过程群众参与、监督结果群众评判。

二是紧盯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聚焦教育、环保、建设、扶贫等领域,回应“热点”、纾解“痛点”、打通“堵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我市部分初中学校平板电脑应用问题,组建专项调查组围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信息化工作履职情况和“平板教学”利益输送问题开展调查,对存在敷衍应付群众、行业监管缺位等问题的30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并督促各县(市、区)清退平板相关费用7134.53万元;聚焦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重点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对26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排摸起底问题线索53条,问责追究2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71亿元;制定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市县镇三级联动走访低收入农户16636户,查看扶贫资金项目1909个,督促主管部门纠正违规发放补贴1004人,取消违规认定的581户低保家庭资格。

三是紧盯作风问题开展系列纠治。聚焦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通过一项项监督的开展、一次次问题的整顿、一个个案件的查办,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20xx年以来,全市共对290名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起。向疫情防控中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亮剑,开展靶向监督、全程纠偏、精准问责,及时防范纠治“表格抗疫”“数据抗疫”、多头报送等形式主义顽疾。向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亮剑,严厉整治数字“注水”、数字出政绩、瞒报虚报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319次,问责追究16人。向公职人员涉及“一户多宅”及违建等问题亮剑,桐乡市监委对公职人员涉及违建和“一户多宅”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推动涉及违法建设的710户实现100%拆除,对22名涉及违建不如实报告的公职人员以及17家履责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

(四)坚持问题导向,整肃群众身边“微腐蝇贪”

一是严纠基层“吃喝风”。常态化开展面上检查,严查“酒局牌局”、违规吃请、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开展“片区协查”,组建联合检查组,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跨区域合作模式,严查党员干部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等问题;实施“禁酒驾反醉驾”行动,严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健全通报抄告机制,对“酒驾醉驾”案件中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实施倒查,全市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数连续2年下降;狠刹“会所中的歪风”,对占用公共资源的会所问题进行“回头看”,全市共排摸经营性场所463家、非经营性场所17家,发现疑似场所16家,关停整顿5家。

二是严查基层“微腐败”。持续惩治“蚁腐蝇贪”,紧盯土地征收流转、惠农政策资金、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坚持“年年有谋划、年年有重点”,深挖严查基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xx年,组织开展农村基层“通报一批‘微腐败’典型案例”“深化一批关键领域作风巡查”“列出一批廉洁问题清单”“进行一次基层信访问题线索大起底”等“十个一”系列活动,发现问题1001个,问责追责基层干部34人,对1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20xx年,深化农村基层“十个一”系列活动,对21个村开展农村审计巡查,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85起159人。20xx年,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问题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检查,累计收回欠款1779笔,涉及金额1.1亿元。20xx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镇村干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40起706人。

三是严办基层“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定不移“打伞破网”,深挖细查基层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集中力量深挖彻查欺压群众、强揽工程、破坏选举等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实行联点包案制度,对案情复杂的实行提级办理,市监委重点对22件省级挂牌督办黑恶案件的推进情况及“一案三查”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持续强化压力传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落实通报、会商、案件线索双向快速移送、同步对接介入等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同频共振,确保“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快速查处机制落地落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对19件涉黑案件、61件涉恶集团案件介入核查,共累计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42人,其中涉黑涉恶镇村干部及工作人员132人。

(五)注重标本兼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一是法治保障更有力,强化不敢的震慑。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严格执行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全要素规范使用“12+3”种监察措施。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加强与公安、监察、审判等机关的联系沟通,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审判及协调衔接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高质量推进留置场所智慧管理全国试点建设,建立了“智慧看护”“办案指挥”“安全监督”和“后勤保障”的“一网四平台”管理模式,建成留置场所指挥研判中心。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多次组织安全应急演练,确保“零事故”。

二是自治基础更稳固,扎牢不能的笼子。充分发挥“三治融合”发源地的先发优势,厘清权力清单、履职清单,发挥村民参与、基层自治的力量,明确基层权力事项、责任主体、运行流程。用好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强化纪律约束和法治约束,使监察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桐乡市坚持“百姓事百姓议”,依托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建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五议两公开”,运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使村民不仅能看得到,更能看得懂、看得透,防范“一肩挑”变“一言堂”。同时,严明村(社区)组织换届“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开展选风选纪定期督查和候选人资格联审,20xx年全市村社组织换届期间,快查快办涉及换届的信访反映42件次,处理10人,澄清9人。

三是德治引领更凸显,增强不想的自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把清廉文化与德治建设紧密融合,使廉洁自律成为基层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道德堤坝。20xx年以来,市监委先后编印了十八大以来、十九大以来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摄制了《初心丢了》《“微腐败”的大危害》《一念之欲 千里之溃》等警示教育片,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纪法解读专栏,推动以案警醒;深入挖掘和展示本地清廉文化,编印《嘉兴清廉文化地图活页册》,推出清廉嘉兴印象片及嘉兴清廉人物系列动漫片,编印出版《追寻·记忆里的家规故事》《嘉兴历代清廉人物故事“廉”环画》等书籍,举办中国·桐乡廉政漫画大展、中国·秀洲廉政农民画大赛、“南湖红船杯”全国清廉诗歌征文大赛等赛事活动,推动以文化人。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20xx年以来,全市共有88人主动向监察机关说清问题。

我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离不开省监委、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县两级监委和农业农村、教育、卫生、住建、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监察、法院等职能单位的齐心协力,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初步认识和体会: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监察工作的基本工作导向,也是做好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到更加突出位置,检验着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的人民立场、初心使命和工作质量。只有把群众利益与监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秉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关切,才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发力点,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和群众基础。

三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新时代要实现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关键要把依法治国理念落实到监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能力,善于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凡事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调查、依法处置,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要求落实到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中去,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四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积习甚深、屡禁不止,开展专项整治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准确把握“稳”与“进”的关系,注重坚定与稳妥的有机统一,推动治理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既要在实践工作中把握规律,精准施策,又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坚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抓反复、反复抓”,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做到以稳促进、以进固稳、行稳致远。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尽管一些领域群众反映和查处的问题数量有所下降,但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老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又不断出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民生领域问题积弊仍存。群众对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征迁安置和房地产销售等重点民生领域问题的反映依然集中,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电信网络诈骗多发、房地产销售不规范、侵占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群众普遍关切,社会关注度较高。

二是主体责任落实尚有落差。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虽然近年来不断强化“四责协同”,各地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有所增强,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和职能部门仍然存在重审批分配、轻监督管理,主动发挥行风监管职能作用不够的问题,有的派驻监察和镇村监察干部存在“多栽花少挑刺”的思想,顾虑多、压力大、动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三是治理体制机制亟待加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综合治理。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缺乏主动意识,消极等待,推一步动一步;有的缺乏系统思维,把握政策不精准,搞“一刀切式”落实,方法简单粗糙;有的缺乏创新思维,习惯于传统路径和惯性思维,运用大数据动态监测、数字赋能监督的能力还不够强,探索还不够多。

四是基层规范履职犹存短板。基层干部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国家惠民富民政策能否落地。从历年查处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管理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有的甚至把公权当成私器;一些村(社区)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损共肥私,有的甚至贪污侵占集体资财和补助资金,特别是换届后村(社区)主职干部实行了“一肩挑”,加强对村级权力运行的监督又面临着新情况和新特点。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表现多样、成因复杂,既有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原因,也涉及基层治理水平、利益分配调整、法规制度缺失等深层次原因。当前整治工作正处于从面上纠正到深入治理的关键阶段,必须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来思考和谋划。就监察机关而言,主要是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特别是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以更高标准做深做实治理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强监督”推进系统治理。市监委将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精准性落实、清单式管理、量化式考核的工作闭环,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用好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主动适应村(社区)换届后“一肩挑”和任期变化对基层权力运行带来的变革,扎实推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年”活动,推动基层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转化,加快构建党内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数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督体系,确保一把手思想“不跑偏”,行为“不越轨”,精力“不分散”。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法治化”强化依法履职。市监委将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提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处置机制、衔接机制、制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惩处与教育并重,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干部的警示教育,定期对民生行业进行廉政风险分析评估。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纪法思维、制度意识,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精准把握政策、纪律和法律,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持续提高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加快建设“智慧监察”,以“一张网”做实精密智控。市监委将积极探索数字赋能监督的有效途径,选取农经、民政等部门为试点,在原有业务操作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再造、嵌入监督模块、抓取信息数据,加快数据信息整合,推动实现信息面上共享、过程全域监督、工作网格落实,将信息技术贯穿于监察监督中,构建多因素分析模型,进行监督数据的碰撞与融合分析,实现“技术+监督”的融会贯通、有效促进。持续完善集体“三资”监测预警平台、小微工程全周期平台、“码上通情”“云晴”“云哨”等公权力监督平台等数字化项目,找准日常监督中的“扣分点”,加强工作的“薄弱项”,主动前移监督关口,切实提高基层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

(四)全面打响示范品牌,以“金名片”推动点面共进。市监委将持续巩固清廉建设成果,通过以点带面、抓纲带目,不断扩大清廉品牌影响力和覆盖面。在20xx年市县联动创建的“清廉村居”示范点的基础上,放大“三治融合”“村务e阳光”平台、“清廉村居指数”测评、“你点单,我监督”等清廉建设品牌效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探索实践中不断总结做法、提炼经验,着力打造“清廉村居”建设的嘉兴样本。同时,秉持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韧劲,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集体“三资”、土地住房、征迁安置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将清廉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点面共进不断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作为、开拓创新,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嘉兴建设“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实现蝶变跃升、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4

一、扶贫专项整治

(一)推进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科体育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要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稳中求进。要在稳扎稳打的前提下奋发有为,注意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将脱贫攻坚战略上的稳定与专项治理战术上的灵活结合起来,抓主抓重,循序渐进,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一年接着一年,步步为营,层层深入。

2.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研判,把握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把群众信访反映作为衡量扶贫政策落实的“晴雨表”,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直面问题不回避,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3.坚持精准监督。要聚焦目标,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厘清扶贫领域界限,实施精准监督,确保脱贫攻坚的重点在哪里,廉政风险薄弱点在哪里,专项治理的重点就在哪里。

4.坚持抓常抓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是阶段性工作,不能抓一抓,松一松,要常抓不懈,保持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

三、治理重点

(一)以整治不准不实问题为重点推动扶贫政策落实

1.整治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贯彻落实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扎实,有急躁、厌战情绪,履责不力、监管不力,考核评估不严格,制定实施规划、配置资源要素、落实政策措施违反国家规定,违背要求的问题。

2.整治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普惠政策代替精准扶贫政策,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以举精准扶贫旗帜走大水漫灌的老路、制定的扶贫措施不精准,操作性不强的问题。

3.整治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实施基础设施和易地搬迁、生态扶贫、交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转移就业、社会保障及农村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中目标确定、项目安排、资金投放违反规定,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四、工作方式方法

(一)深入开展自查。要对照重点整治的4个方面突出问题及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并结合实际,深入查找补充新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见人见事见细节,列出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跟踪问效,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二)积极抓好整改落实。要根据指出的问题和自查的问题,逐条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督促各责任人逐条加以整改,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报告,从解决查找出的具体问题延展下去,举一反三,带动类似问题全面解决。    

五、工作要求

(二)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要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要切实强化脱贫攻坚“一把手”责任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议、亲自抓、带头管,全面抓好专项治理研究谋划、安排部署。

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5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作风、行风建设,我院从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工作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活动,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整治、监督检查、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各科室要按照“医院工作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好工作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

(二)自查自纠:全院各科室认真对照《xx县中医医院检视反思工作作风问题清单与整改措施表》中明确的四个方面20类的治理重点,围绕平时是否守纪律、保作风,用心上班等情况;在岗位上是否主动服务、热情服务等情况;平时是否有团结协作、以医院大局为重,共同建设医院思想等情况;平时是否在工作中责任担当、工作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四)督促检查:根据各科室自查自纠情况,医院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科室情况不定期开展工作作风纪律检查。

(五)总结提高:医院对此次工作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月活动情况进行资料汇总,召开总结大会。总结讲评活动进程中的成绩与不足,有效提高全体职工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纪律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

本次工作作风纪律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活动的开展,将推动全院领导、党员、干部、职工作风进一步转变,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院人员将立行立改,切实转变大家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行业精神,宣传广大医务人员舍身忘我、无私奉献的抗疫精神;整治医院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规范医院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我院行业作风持续好转,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全院还开展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持续开展“九不准”专项整治工作,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是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科室“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传达落实,人人知晓方案要求。

二是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将发现的问题集中汇总,逐条对照解决;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督导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处理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违规违纪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

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6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市xxx“勇当主力军、机关我先行”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起作风建设“领子”。先后召开党委会、支委会和党员会议,研究部署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制发《关于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的通知》,推进作风建设。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深入学习省委、市委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国资监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五抓五看五着力”入手,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破解“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问题。

二、优化平时考核,树立勇当先模“样子”。聚焦“三提三效”专项行动,优化公务员量化考核制度,出台《xx市xxx 20xx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设立工作作风、服务效能、履职效率等考核指标。在平时考核前,每位机关干部亮晒当期所做工作事项和每项工作的贡献度。个人所在科室承担工作进度滞后或被列入反面典型的按职责分工和责任大小予以扣分。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奖惩挂钩,有效推动委机关党员干部树立“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优在平时”的良好工作作风。

三、完善督导检查,压实干事创业“担子”。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督办机制,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议定的事项列入督办范围,建立督办台账,按照“跟踪督查—到期催办—建议问责”的程序开展督办。要求主办科室明确办理时限,制定重要事项实施方案,及时反馈办理

结果。紧急情况随到随办,及时反馈,未能即时办结的定期报告办理情况,切实推动工作作风实现大转变、工作效能实现大提升。

五、聚焦项目建设,走好改革发展“棋子”。聚焦市委“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加快推进项目落实,高效率、快节奏推进国企改革、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点任务。经市政府同意,于5月下旬,由市xxx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成五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市属企业,开展xx市与省属企业已对接项目专项调研,通过实地考察、查看项目工作台账、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等形式,逐个项目攻坚突破,确保对接项目尽快落地、建设、达产。20xx年以来,市xxx克服疫情影响,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截至4月,资产总额亿元,同比增长。

作风整治工作总结篇7

一、工作成效及做法

(一)以提高“政治站位”为抓手,在压实扛劳责任上下功夫

县委将专项治理列入x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以“再监督”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全力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传达中央、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文件精神,结合x县实际,及时成立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x县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明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施网格化管理,实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片挂包乡(镇)负责制,进一步分解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学深吃透上级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对照标准,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县纪委监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牵头“统筹”作用,全面协调政府发改、财政、扶贫、教育、卫生、水利、民政、农业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合力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审核监管职能,树立和形成“既要抓业务,更要抓廉政”的理念和格局,发现问题及时移送、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克服抓业务与抓廉政“两张皮”的思想,抓好各领域自查梳理工作,主动发现问题,主动支持纪委开展专项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选优配强扶贫干部。根据派齐派强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要求,按照深度贫困村不少于x人,贫困村不少于x人,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不少于x人标准,督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村及时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x支,选派驻村工作队员x人,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以履行“政治责任”为抓手,在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级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始终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各乡(镇)“无死角”开展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实现纪律审查调查“无禁区”“无空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认真对乡(镇)和行业扶贫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积极组织、督促县扶贫和移民开发局及其它相关单位、部门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机构作用,在全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民生建设等领域共同开展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抽查和交叉检查。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采取随机抽查、集中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各驻村工作队员到岗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不听招呼、不守规矩、不驻村工作、不履行驻村职责、不完成扶贫工作任务的驻村工作队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严肃问责。以“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依托,每月由乡(镇)纪委组织对全县各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进行抽查,重点围绕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情况、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在岗情况以及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抽查。三是加强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积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人员,成立脱贫攻坚专项纪律督查工作组,按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对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紧盯贫困对象和脱贫任务,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情况、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脱贫攻坚项目推进情况、脱贫攻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聚焦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驻村工作队员纪律作风、扶贫政策宣传、帮扶措施制定和落实、扶贫舆情监管等方面。四是强化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监督。保持政治巡察战略定力,发挥专项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对乡(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纪检室监督执纪问责机制,有效提高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办理效率问题,强化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办案质量和成效。

(三)以严格“监督执纪”为抓手,在筑牢纪律保障上下功夫

(四)以坚持“问题导向”为抓手,在细化整改措施上下功夫

积极发挥监督执纪作用,针对省委、省政府对全县x年扶贫成效考核、x年x省脱贫攻坚半年综合督查巡查、国家审计署审计x、x市x年脱贫攻坚综合督查所反馈问题,及时协调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对上级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传达通报,深刻剖析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

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各级各部门总体认识到位,工作措施有力,扶贫领域工作力度持续增大,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呈现发展良好的形势,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一些乡(镇)和部门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统揽全局工作,措施单一,压力传导不到位,严和实做得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片面认为监督工作就是纪委的工作,把“挺纪在前”变成“挺纪委在前”,忽视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履行,班子成员没有较好履行“一岗双责”。线索移送较少,思想观念还没有转变到“滴灌”式的精准扶贫模式思维上来,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等待观望、“上热、中温、下冷”等现象。在脱贫攻坚中,对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不到位,激励作用不明显。

(二)挂联单位帮扶力度不一。各扶持单位因思想认识、人员力量、资源资金等原因,对脱贫攻坚帮扶力度不一、扶持标准不一、投入经费不一,造成资源投入不集中,基层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方面有难度,造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之间相互攀比,导致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整体满意度不高。

(三)群众身边“微腐败”时有发生。县纪委监委虽然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积极协调各方力量,通过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调查、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和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处理了一批干部、严肃了一定的工作纪律,但仍然存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对全县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深层次的腐败问题深入研究力度还不够,发现较少、查处较少、通报较少,取不到震慑作用。

(四)综合施策治理不精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来源主要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主渠道,一些职能部门主动移送问题线索不多;一些乡(镇)和部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导致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一些发案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暴露出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做得不够。

(五)扶贫领域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个别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问责查处力度不够。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上,一些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在发现和查处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政策不落实、打折扣以及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违纪违法行为上,发现问题能力不强,查处力度不大,存在等着上级交办线索,靠群众上门举报提供线索,没有主动去发现线索,仍存在见子打子、敷衍了事等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策把握不精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动真碰硬的本领。村一级监督委员会职责认识不清、监督缺位,对监督执纪仍停留于字面的理解,简单的认为监督委员会仅是对村一级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监督。对如何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几乎无从下手,还存在得过且过的现象。

三、x年工作打算

(一)认清“使命感”,让专项治理工作“实”起来。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将其放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坚决重点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的思想,把握好按规矩办事和创新进取的关系,保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风,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开门办公,进村入户,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脱贫攻坚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保驾护航。

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精准把握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对脱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以新政策、新要求为标准,开展执纪监督,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汇聚扶贫力量,充分激发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扎扎实实做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夺取脱贫攻坚、同步决胜建成小康社会。

(三)种好“责任田”,让专项治理工作“严”起来。对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加强督导,快查快办。对违纪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涉及哪个层级,都要一查到底。凡是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的,凡是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的,都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较真碰硬,敢抓敢管。以党中央脱贫攻坚政策和要求为尺子,瞪大眼睛、拉长耳朵,从具体问题抓起,一个线索一个线索查,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治“微腐败”,让专项治理工作“活”起来。突出重点,压实工作责任,集中治理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集中治理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集中治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的问题,集中治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问题。不间断地组织明察暗访,持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责任担当,抓实各项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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