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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物业委托合同最新6篇

时代在不断发展,我们需要使用合同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合同是我们平时生活中接触较多的一种书面文稿,下面是职场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管理物业委托合同最新6篇,感谢您的参阅。

管理物业委托合同最新6篇

管理物业委托合同篇1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和生活创造整洁、舒适、安全、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资质要求:

1.该公司必须具有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甲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经费。

5.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若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三、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对校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4.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委托管理主要内容

1.全校的树木花草保养工作。

2.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包括家属院、出版社)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暖气锅炉、热水锅炉的管理与运行)

4.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五、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以下标准实现物业管理目标。

(一)校园树木花草保养工作按不同季节对校园花卉进行保养。 (二)环境卫生工作

1.校园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2.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每年清理2次。

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堵塞及污水外溢。 4.垃圾存放点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校园内无卫生死角。

5.垃圾箱应完好加盖,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应按要求每天清运到环卫局指定的地点。

6.校园墙壁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

7.校园橱窗、玻璃镜、过道玻璃、报栏、牌匾、楼梯护栏、消防栓应每天擦洗,保持清洁。

8.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天早7:30以前清扫完毕,上课期间的清扫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

(三)公共场所维护工作

1.发现门窗(锁)、玻璃有破损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要保证全校正常供水,供管水人员应持证上岗,每年对学校的蓄水池及各蓄水箱按要求清洗消毒2次,并进行水质化验2次。(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水质化验部门)

3.维修人员应24小时值班,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服务安全、到位,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4.按国家规定做好饮用水箱的卫生防疫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

5.对泵房内卫生、各种设施应及时检修,杜绝发生事故。

(四)锅炉房管理运行工作

锅炉房卫生、管理维护、保养、安全等工作全由乙方来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保证热水锅炉正常运行,确保每天3次开水供应工作,每次不少于2小时。

4.学校对外供暖的暖气费由乙方收取,用于抵消供暖天然气开支。

5.供暖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室内温度不能低于18℃。

6.家属院水费收取方法待定。

六、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双方谈好的金额按xxx支付。

后勤管理年度费用表

注:维修费用不足xxx元由乙方承担,超过xxx元由甲方承担。

七、安全

1.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由防护不当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锅炉房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使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和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视不同情况限期向甲方提出解决意见(双方协商)。如逾期仍未解决,乙方有权中止合同,所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安排其它物业管理机构替代。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降低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并终止合同。

九、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协议之委托协议书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共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物业委托合同篇2

附件:

合同编号: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1 -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本文本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经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示文本所称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信用证明及签订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对本文本条款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修改或删减;约定无需填写的空格性条款,应在该条款空格处注明“无”等字样。

5.本文本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所签合同的组成部分。

6.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

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

- 2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开发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等级:资质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项目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 3 - 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独立式住宅 □办公楼

□厂房□其他

座落位臵: 市 区/县乡/镇 路 号

四至范围(物业规划总平面图)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其中:多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高层住宅面积平方米

独立式住宅(别墅)面积平方米

其他平方米

(物业规划总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二)。

第二条 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本物业 。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并负责维护管理,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物业服务用房明细表及测绘图见附件三)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 4 -

第三条 乙方确定的本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见附件四)。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为以下内容:

1.负责制定本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建设等档案资料;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本物业有关管理服务制度。年度、季度服务工作计划应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进行公示;

2.负责本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3.负责本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道、化粪池、沟渠、道路、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子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及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属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管理、维护的设施设备,以及纳入市政管理的道路除外;

4.负责本物业共用绿地、花木、景观小品、体育文化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

5.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6.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及相关设施的维护;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管理物业委托合同篇3

本合同当事人 :

委托方 大庆昊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大庆昊方·华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华溪龙城(一期)(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华溪龙城(一期);

物业类型 住宅型物业 ;

座落位置 龙凤区政府、新建公路客运站枢纽大楼以东,龙凤大街与凤凰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150918平方米

建筑面积236589.24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妇幼保健院;

南至 东城领袖住宅小区 ;

西至 龙凤区政府和客运枢纽大楼 ;

北至 世纪大道 。

容积率:1.2 %

绿地占有率: 38%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四)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其它委托事项:

1、按《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甲、乙双方的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小区所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3、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问题时,甲方应负责限期予以解决。

4、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5、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及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方式: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1.999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1.399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1.399 元/月.平方米;

注:最终的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核标准执行。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20xx年月日 0:00时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按 年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满当月15日前(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 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七条 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费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1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包括共同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

2、报请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从符合交付使用时起减半交纳,未竣工部分不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为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接管验收费用、由于项目分期建设造成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不足的补贴等。具体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使用以上费用时,须自觉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甲方配置的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见附表清单。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 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管理物业委托合同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建筑面积。容积率: %绿地占有率: %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 北至。

(物业构成明细)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内天井、户外墙面、屋面、传达室、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 。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一、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与管理

1、房屋外观整齐统一,标志明显;

2、设备运行正常及安全;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到位,达到规定的运行及使用安全标准;

二、清洁管理

1、整齐干净、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8小时保洁;

三、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1、按时修剪、养护和管理;

四、安全防范

1、交通指挥有序、车辆停放整齐;

2、24小时定岗和巡逻;

3、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制度、确保小区安全;

五、档案资料

1摆放整齐有序、管理不遗失;

六、其他服务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第五条 物业的公共部位和专有部位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高层住宅: 元

/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按年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领取钥匙前履行交纳义务。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八条:对物业服务费有异议的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第九条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按全额的百分之七十交纳。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管理

第十条 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一条 乙方可采取规劝、批评、警告、制止、起诉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 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四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4、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制度;

5、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帐务预算及决算;

7、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的规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9、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七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甲方办理物业移交接管验收手续;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九条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按的标准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甲方应在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其利息,利息按照 的标准计算。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将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二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五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管理物业委托合同篇5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霸州市学府苑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商住综合型

座落位置:裕华道南侧(水榭花都东侧)

四至:

东: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华道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图纸资料为准)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烟风道、共用照明、避雷线、消防设施及配电设施设备。

第六条小区内与市政公用设施及配套的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存放架(棚)、停车位。

第七条小区的供水设施设备及自来水一次管网、二次管网等设施管道维修及运行费用由甲方另行委托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并由甲方委托市自来水公司承担管理、收费与维护责任。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服务费;

2、 代收垃圾处理费;

3、 代收电费;

4、 其他应该收取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维修、养护时,在当事人提出委托后,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6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甲方负责进行整修。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8.负责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安装小区内电子监控及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

9.乙方因地制宜,尽量为业主提供更多的机动车位。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 定期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负责登记、调配管理小区内的机动车位。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施目标管理。

1. 房屋外观:完好无损;

2. 设备运行:正常、不影响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

4. 公共环境:整洁;

5. 交通秩序:顺畅;

6. 保安:门卫执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时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时间内到达并及时修复;

8.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90%。

第六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

1.目前本小区住宅楼物业服务费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非住宅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筑物为每平方米0.55元,该标准为暂定价格。遇有市场行情变化或政府调价时,召开听证会商定物业服务费新标准并报政府备案执行。

2.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有关法律程序执行。

3. 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从20_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20_年1月1日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和甲方协商解决。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启动资金伍万元。

5.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五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车位、车库的使用费。

第二十二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按与当事人的协商价格进行计付。

第二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由乙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物业委托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为公司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枣庄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高新区复原五路西侧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为1年,自20xx年12月31日起到20xx年12月30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6)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7)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8)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9)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3、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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