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思考合同的写作方式才行,一般而言,合同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职场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消防维保合同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消防维保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就乙方为甲方设备提供维护、维修服务,甲乙双方同意根据合同内载明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据此双方签约如下:
一、 关于设备
1.1设备名称:宾馆内所有消防设备;
1.2设备品牌:见合同;
1.3设备型号:见合同;
1.4所在处所:见施工图纸。
二、 提供服务的范围
对设备包括与设备有效运行有关的软件、硬件提供维护 维修服务。
三、 维护的内容
3.1 每2周不少于1次到设备现场对设备进行机件清洁维护保养,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2 每3个月不少于1次对设备进行功能检测、保养及更换已损耗的易损部件;
3.3 每半年对设备进行调试一次;
3.4 定期维护使机器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设备的损耗和零件的损耗。
四、 维护内容
4.1 接到甲方要求排除故障的电话后,乙方的技术人员必须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在24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乙方必须提供电话应急回应服务及上门维修服务;乙方维修服务电话: 传真:
4.3 在本合同期内,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进行全面清理式检测维护保养并更换已损耗的部件,大修时间由甲方确定。
五、 易损件、配件及耗材的供应
5.1 易损件、配件等备件由甲方承担费用的,在更换备件后,从设备中拆卸的备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服务的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商品及服务的价格。
六、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固定专职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操作设备;
6.2乙方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时,甲方应提供相应的便利;
6.3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为甲方提供维护、维修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2 乙方自行配备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需的工具、设备;
7.3 每次进行设备的维护、维修时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现场培训;
7.4 乙方对每次维护、维修做记录并交甲方,记录的内容包括故障现象、维护维修结果、人员及时间等;
7.5 不得将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熟知甲方业务机密泄露给第三方。
八、费用及其支付
8.1 费用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为: 万元,大写:
8.2 支付
8.2.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50%;
8.2.2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解决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费用总额的50%。
九、违约责任
9.1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每延误1小时,按本合同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每次按本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期限自 至 。
十一、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二、争议的解决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12.2 如不能协商解决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
12.2.1依法向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效力
13.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四、其他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14.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的办公地点或传真号码发生变更的,应以及时通知甲方。
14.3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篇2
甲方:咸丰县xx商城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
乙方: 重庆市xx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 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 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消防维保合同范本期限:自**年 6 月 1 日起至**年 5 月 30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 贰万捌仟圆整 (28000.00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 柒仟圆整 (7000.00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消防维保合同范本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消防维保合同范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公司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根据国家消防有关规定,现甲方将公司内所有的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上海锦鸿娱乐有限公司鑫都路分公司 消防设施维护。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上海闵行鑫都路2508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及维护内容要求:
一、 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
3、 消火栓系统;
4、 自动喷淋系统;
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6、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二、 维护内容及要求:《消防工程维保技术协议》。
第四条:维护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消防系统维护周期为 壹 年,自 20xx2 年 元 月 2日 起至 20xx 年2 月 31 日止,年维护费用为:155000整(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圆整),当维护周期达到半年时支付乙方本合同款的50% ,维护周期结束后10日内再支付本合同款的50%,二次付清。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日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
2、 当甲方发现消防设施故障并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12小时内,必须派维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公司的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消防系统维护工作,以确保整个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 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工作,同时对消防维护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填写相关的维护记录表,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存档。(注: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3、 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当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4、 乙方为确保防爆实验室的浓度探测器处于完好状态,应每半年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浓度探头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当检测发现探头达不到使用要求时乙方应将探头送至厂家进行重新标定使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上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若遇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它:
1、 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1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如超过100元的设备由甲方承担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防暴实验室的浓度探头每半年需请有资质的供应商对其灵敏度进行检测
2、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卢剑波乙方现场负责人为:彭浩宇,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擅自关闭被维护设备; 值班人员不在值班现场; 当确定设备、备件已损坏时,乙方提出需要更换,甲方不与采纳的; 甲方不及时反馈给乙方设备运转故障情况。
3、本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任一方违约均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子20xx年元月2日起至20xx年2月31日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消防维保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确保消防报警系统正常运行,经协商就甲方有关消防设施的维护、
保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委托乙方维护保养,维保期自 20xx 年 5 月 1日至 20xx 年 4 月 30 日止。
二、甲方应提供消防系统的档案资料(工程竣工图、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编码表等),并保证移交乙方维保的消防报警系统运转正常,以便乙方开展日后的维保服务。
三、维保期间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消防报警系统能正常运行,全部设备均能达到消防使用范围的要求。
四、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甲方应在乙方服务过程中提供尽可能的帮助;乙方应主动了解、熟悉该消防报警系统的运行情况。
五、乙方的服务承诺:
1、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修复(如遇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后可适当调整);
2、每月一次上门服务,包括巡检、回访、维护及操作讲解,使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人熟悉本系统的基本操作规范和一般自检技术;
3、免费进行烟感测试;
4、免费更换打印纸、色带;
5、免费进行点位移位(仅限10个点位以下,增加材料另计);
六、乙方的优惠服务:
1、探头清洗收费标准为50元/只;
2、涉及设备、材料更换的按成本价收取,免收人工费。
七、根据甲方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状,双方约定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贰万 元/年,付款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签订协议后一次付清 。
八、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甲方不能擅自拆、装、移该系统的每一个部位,如要变动则应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处理。
2、维护保养期内乙方不承担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维修费用及更换材料设备的费用。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维保电话: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集团公司办公室[20xx]3号文,为加快鼎力公司改革步伐,促进企业用工和分配领域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成本费用降低、有利于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原则,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自20xx年起,甲方将所承修之鼎运各场站所有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一级保养业务委托乙方负责承修,为明确保修内容及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修、保养范围内容
1、甲方将鼎运公司现有营运线路车辆的维修、保养、新巴分公司车辆(琴潭车场)检车交由乙方承担,修理费用【工时费、材料费(含润料、电瓶费用)】按鼎力公司和鼎运公司双方确定的百公里定额委托乙方包干承修;其中除社区巴车辆以外,其它营运车辆二保以上项目暂不委托乙方负责承修; 2、不包干内容:责任车保修、空调设备修理、自动变速箱修理、空气悬挂修理、应配物件丢失、驾驶车辆违规操作损坏;
3、公务车、责任车或其它设施(设备)的修理、保养可按实际发生数或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送交乙方维修、保养车辆的保修质量、进度(停场车日)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乙方因服务态度、修理质量、配件质量等影响车方营运车辆正常使用、引起投诉的,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签署《车辆维修保养协议》违约处罚条款及参照执行集团公司蓝皮书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建立、健全各种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如甲方发现有不按规范操作、零部件组装过程清洁不达标、车辆竣工后卫生状况差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二)、甲方的义务
1、每月26日前向乙方提供甲方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按时向乙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总行驶里程。
3、按规定时间审核月度结算报表并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数量和总行驶里程情况。
3、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经双方确认的修理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安全作业;
2、不得干涉甲方对协议车辆维修、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甲方提出的服务态度、修理质量等意见和建议进行回复、改正;
3、乙方临时将协议车辆交由其他厂家(含协作厂家)修理时,应保证车辆的设施完好和车辆安全;
4、乙方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车辆技术规范或国家、汽车厂家有关技术标准、作业规范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三检制度;
5、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遵循有报必修、随报随修、先简后繁、先易后难,质量第一和小修不过夜的维修原则,尽量缩短车辆维修时间。在对某一总成进行修理时,应注意对关联部件进行检查(如:检修变速箱时必须检查离合器总成的情况等);
6、接到车辆抛锚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维修和施救工作,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
7、严格应按集团公司有关保养及维修项目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凡出现特殊件待料、技术难题等不能按时竣工交车的,必须及时将详情反馈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8、乙方应严格执行鼎力公司汽车配件材料采购管理规定,为保修车辆提供质量合格的配件材料;
9、按照甲方报表要求,分类汇总车辆的修理费用、材料费用、车检费用明细。
三、费用项目、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结算标准:
1、包干定额标准
(1)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工时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8.45元/百公里;
(2)除不包干项目外,其它修理材料费按百公里定额包干结算,定额为9.64元/百公里;
2、车检费用:按每台次4元结算;
3、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车辆抢修费8万元,平均每月支付6666.67元;
4、公务车、责任车、事故车或其它设备设施的修理按双方约定的工时定额、费用执行或双方临时约定。
四、其它约定
1、承包期内乙方需接受安置甲方派遣52名人员,薪酬按乙方的工资方案分配,乙方不承担甲方所派遣人员五险一金单位应缴纳部分费用;
2、甲乙双方须签订人员派遣协议,乙方须与甲方所派遣人员签订上岗协议;
3、乙方承担瓦窑保养场每月所发生水电总费用的15%;
4、甲方转包业务涉及的场地、设备,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场地、设备的维护、修复;
5、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本公司人员进行相关的学习(包括集团公司及鼎力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员工管理手册)和技术培训;
6、乙方必须有充足的修理人员及技术力量保证,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违约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转包车辆保修业务的质量管理,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合同期间,乙方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引起的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书取得经甲方委托车辆保修业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10、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安全生产保障金人民币5万元。
五、本合同未涉及的方面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执行 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由集团公司出面调解。
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合同法》,公安部[1996]21号文件《关于抓紧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通知》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
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三、合同日期: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合同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合同期为
四、合同造价
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 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
3.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消防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写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无条件维修达到使用标准,因甲方值班人员操作不当, 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 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消防维保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甲方的车辆能够按时、保质、价格合理的得到维修,同时也确保乙方能够及时的得到结算,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的车辆在需要维修、保养时,将车自行开到乙方维修厂进行保养维修。乙方根据自己的工作周期,适当提前安排甲方的车辆维修与保养,并在接到报修、报检车辆后,马上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送修人说明,在征得同意后,做出维修计划,并书写维修单,维修单注明报修时间、维修明细,维修单一式两份,由送修人签字认可,送修人拿回一联到财务挂账。
二、所换维修件必须经过送修人确认,并将换下件交取车人带回备查,无原件的,视为未换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严禁多报维修项目、换件范围,否则一经查实,扣10倍维修款。
四、乙方严禁超范围维修、小病大修,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五、甲方每月为乙方结算一次维修费。乙方在结算费用时,要带好维修原始单、明细单,与甲方财务对账无误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发票,甲方为乙方结清当月维修款,乙方将结清的维修单据,交回甲方车辆管理人员保存。如当月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结账,
上述程序不变,甲方为乙方开具欠款单,在规定日内结清维修款。
六、乙方在为甲方维修车辆时,要提出最佳维修方案,确保甲方的维修最经济、最合理,并根据甲方的车辆情况,提出自己的维修建议,避免甲方车辆带病运行。
七、甲乙双方无论哪方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都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付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当合同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相互理解态度共同解决争议,如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消防维保合同篇8
甲方(被维护方):
乙方(维护方):
一、为使甲方消防设施完好、安全、有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合同法》,与乙方签订eps应急电源维护保养合同;
二、合同所包含的eps应急电源范围与要求;
(一)维护范围:
eps应急电源柜体及内部器件,eps应急电源柜体总计为方设备购买合同具体型号);本合同为运行一年期限。
(二)eps应急电源柜的保养检查:
包括:各柜体外观检查(不包含双电源转换装置部分内容);接地线问题的检查;电池的检查放电;逆变器及主机启动检查;电流电压的组检查;应急电源的控制屏的详细参见明细附表;
(三)eps应急电源柜的单项检查应当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一年为六次检查,同时,eps应急电源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并给双方领导汇报,做出及时快速处理;
(四)eps应急电源柜的检查并跟踪记录报表,双方当事人签字。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提供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工作;
(二)日常检查中,发现eps应急电源设备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应当立即书面报告通知双方领导;
(三)维护保养期间,负责解决维修保养需用的设备存放场地和出入甲方各相关场所的证件手续等,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有关人员(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四)对乙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并做好eps应急电源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eps应急电源设备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eps应急电源设备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4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维修;
(六)对下列重大问题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eps应急电源设备:
1、由于设备老化,或者设备及原安装本身固有的质量问题致使消防设备出现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
2、消防设施已经淘汰或其品牌不明及相关资料不齐,零配件无法保证。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对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性 能测 试检查;并将技术性能测试检查,消防系统检查结果报乙方备查;
(二)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在日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向乙方提供故障情况报告(或电话、最好署传真资料);
(三)甲方负责正常设备看管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对于设备增加与变更时要通知乙方;
(五)对委托维护保养的eps应急电源设备每年度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交乙方复查与看阅;
(六)负责督察乙方的价差维护保养工作;
(七)及时有效地配合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消防检查,并保证达到相关标准。
五、维保费用、履行期限及结算方式
(一)维保费用:
每年维护保养费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共计 按半年支付一次,并在每半年第一周内支付,计人民币: ;其余在第二次结清。
(三)费用承担:
1、因正常磨损或年久老化而损坏的器件由甲方负责出具费用,乙方免费负责更换和调试。
2、因甲方使用操作不当及其它甲方责任造成的零部件损坏,需更换时由甲方另行担负,乙方收相应人工费。
3、因乙方维护保养服务不到位和维修不当等乙方责任而造成的零部件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履行期限:
该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开始履行至 年 月 日止。
六、特殊说明:
本批次设备于x年x月采购,依据国家电池使用浅放电次数标准,本设备在运行2-3年期限的重要器件(如控制器主板、逆变器、电池等)要做设备器件更换,以保障医疗工作正常稳定用电供给。对于设备维护期内所更换器件以享受9.7折优惠收取费用。
七、法律责任:
1、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概由甲方负全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eps应急电源设备维护保养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担返修责任,乙方若不能按时按质提供维修保养工作,甲方可提出书面形式告诉乙方。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应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实际拖欠款总额的利息。
4、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应付清合同期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未达到有关国家标准及要求,被公安消防部门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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