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合同可以明确约定交易双方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程序,合同的签订可以确保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加班补偿得到合理安排,下面是职场巴巴小编为您分享的化工购销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化工购销合同篇1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各方本着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化工产品购销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价格
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
年度数量______(吨)
含税单价______(元/吨)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双方同意,否则产品的含税单价不能变动。
第二条 订货
1.每次订购的商品数量和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由乙方以《采购订单》形式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每一份订单均视为一份独立的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取消。
2.乙方提前七天下达的订单且订购数量在_______________吨以下的(含__________吨),甲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货。
3.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由乙方主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的合同章即可生效,传真件和复印件具有和原件一样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交货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甲方送货到乙方仓库并负责卸货,全部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化工原料送货要求》送货。
3.产品毁损、丢失的风险在交货前由甲方承担,交货后转由乙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包装桶由甲方负责回收。
第四条 结算
1.乙方收货后_____天内付清货款,电汇结算。每月下旬_____日-_______________日不付款,顺延至下个月第一个工作日。
2.甲方向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并在付款日前_______________天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第五条 技术标准、验收及质量责任
1.产品具体的技术指标按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执行。
2.产品的生产日期不能超过__________个月。
3.货物由乙方负责验收。甲方提供的货物,必须能满足本合同的技术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如是假冒货物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产地,乙方将没收全部货物并处以货物价值两倍的罚款,同时终止本合同。
4.在产品保质期内如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在可合理辨识产品瑕疵后10天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质量合格;甲方接到异议后10天内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双方对乙方的检验结果发生争议时,由相关产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检验证明或仲裁。如确认甲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的经济损失。
6.如出现两次质量问题,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给乙方,具体数量按月度采购订单操作。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交货,甲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做出更改。
2.甲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乙方有权按不能交付的货物总价值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索赔。如出现两次不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3.乙方保证在一个季度内向甲方订购本合同规定的数量(具体数量按月度采购订单操作)。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数量,乙方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做出更改。否则,乙方不能拒收甲方已到货物及在途的货物,并按规定支付货款。
4.一方对因化工产品购销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及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合同双方相关负责人员及经办人员的任何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对方,但并不因此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授权代表依据授权委托书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和签署的书面文件,均应理解为已经获得授权方的合法授权和书面认可。
2.合同的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变更、转让或解除合同,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转让均应在甲乙双方就该等事宜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做出。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采取以下第_____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_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购销合同篇2
合同签订地点:中国武汉
需求方:华中农业大学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招标(招标编号: )结果(非招标的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为保证甲方 (使用单位名称)向乙方购买 年度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特签订本合同。
一. 试剂耗材玻璃仪器价格:
详见附件:试剂耗材玻璃仪器报价表
二. 质量要求:试剂耗材必须按报价表指定的生产厂家供货,若报价表生产厂家内容含糊,则“产地、生产厂家”等由甲方指定。所购试剂耗材玻璃仪器如有国家或地方标准,需达到其标准;若无国家、地方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 结算方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结算,在试剂耗材玻璃仪器交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全款。
四.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一经签订,即按合同价格执行,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2)甲方若需非招标化学试剂耗材应与乙方协商解决,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组织货源。甲方有紧急化学试剂耗材要求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货源,并保质保量的按要求供货。
五.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向乙方提供购买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并附上相应的采购清单;
(2)乙方将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清点、签收;
(3)乙方产品质量、数量及交货时间都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必须及时(一周内)进行初步验收,由于实验的特殊性,此验收为形式验收,是否合格,待使用(试用)后方能检验,即在两周内使用后无质量问题后,方可认定为验收合格;
(4)甲方负责对乙方所供物品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并签字,未经甲方主管责任人验收的一律不予付款;
(5)收到乙方货物时,如发现化学试剂耗材与定单不符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按要求保质保量更换或补充。
六.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保证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的质量,所供应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供应的试剂耗材玻璃仪器等在规格、包装、效期、生产厂家等质量参数与甲方采购清单相一致;
(2)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规定的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并按指定交货地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承担有关的赔偿损失;
(3)应出具税务部门的有效供货发票,注明通用名及商品名、规格、包装、数量、批号、效期等。否则,甲方不予受理。
(4)其他承诺:(没有则写无)
七.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并无其它违约事项,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果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未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所提供的货品型号、规格、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全部要求,如达不到合同规定及样品标准,甲方可拒绝使用,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品的质量,实行三包,质量保证期为1年。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退货或调换,如因此引起的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与招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协商不成时,争议提出方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约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华中农业大学乙方:
(采购合同专用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化工购销合同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
│ │规格│产│质│包│计│││总│交(提)货时间││ │
│品名│型号│地│量│装│量│数│单│金│及数量 │备│执行│
│ │牌号│厂│标│要│单│量│价│额├─┬─┬─┬─┤注│记录│
│ │商标│家│准│求│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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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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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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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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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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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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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十、违约责任: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
│ 执一份,付本份,供方执│
│ 份,需方执份。 │
│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 效。有效期自年月日│
│ 至 年 月 日。│
├─────────────────────────────────┤
│供方: (签章) 需方: (签章) 鉴(公)证意见:│
│ -------- --------- │
│法定代表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 │
│委托代理人:___ 委托代理人:___ │
│地 址:____ 地 址:____ │
│邮政编码:____ 邮政编码:____ │
│电话号码:____ 电话号码:____ │
│电报挂号:____ 电报挂号:____经办人:__ │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鉴(公)证机关(章)│
│帐 号:____ 帐 号:____ │
│注:“十一、合同附件”系指双方需要另立的合同保证书、认证部门签章的│
│ 资格认证意见书、供料协议书等。 年月 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化工购销合同篇4
甲方(供方):长沙亚钛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等。
第二条 质量标准:本合同化工产品质量符合生产厂家标准。 第三条 价格条款:
1、性质(限定其一):□a.到岸(到达)价 □b.离岸(出厂)价
2、方式(限定其一):□a.固定单价 □b.其他定价方式 第四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
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
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
方承担。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七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八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十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品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品运输资
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化工购销合同篇5
甲方(供方):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货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a.款到发货:在甲方交付产品前,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根据实际供货量在当月内开出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
单据(由乙方委托甲方邮寄发票的途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需按照____%月贴息率贴息。
□b.其他结算方式:__支票、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交付(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提货单进行产品交接):
1.产品交付方式: 货运 ;
1)乙方自行提货的,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交付点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储罐计量:以储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③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2)甲方送货的,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点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①铁路、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②水上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的船舷为交付点。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生产企业检验部门或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载明数量检验结果的数量证书,该装船数量证书是甲方向乙方交货的数量依据,当产品交付至乙方指定码头的法兰接头接口处时,卸船前由乙方指定独立的第三方商检机构在船上对船舶装载数量进行检验。
3)对于委托代运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委托,甲方依据乙方委托书给予办理代运,以产品交付甲方受乙方委托代办的运输工具为交付点。
2.在交付点之前产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在交付点之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相关运输费用及其负担:
第五条 计量及标准:
1. 产品交付数量以甲方上游生产企业产品出厂的法定计量为准,如乙方对甲方的计量有异议, 可委托甲乙双方认可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在交付地点对装载数量进行检验,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在3‰以内,仍以生产企业计量为准; 商检量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计量误差超出3‰,以检验机构计量为准。检验费由计量过失方支付。
2. 乙方应保证产品接卸单位的设备以及储存产品的罐区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第六条 验收:
1.产品交付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甲方委托上游生产企业保存产品样品),以备检验。
2.乙方在接收甲方产品同时对产品进行确认,如与合同约定不符,须在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
3. 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作为检验部门。该部门的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双方均受其约束。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 甲方保证:
(1)销售的化工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指标要求。
(2)甲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 乙方保证:
(1)乙方须依法定程序设立(自然人)、有效存续且相关手续完备。
(2)乙方履行本合同以及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的相关义务,保证不违反其营业执照、成立协议、章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保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府任何部门的授权或批准。
(3)乙方自提时,须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营运资质和期限负责,运输车辆需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对危险品运输许可证,车辆对危险品三证等相关证件),涉及易制毒类产品的自提运输车辆还需具备易制毒运输资质。
(4)乙方已授予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的权利,从生效日开始,本合同的条款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甲乙双方须确保在销售、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等过程中遵守安全、环境与健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承担安全、环境与健康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1.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
2. 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继续履行,无过错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须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或政府行为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上述情形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有义务采取措施将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2. 由于甲方上游生产企业停车使甲方产品不能及时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应当承担乙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 乙方未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效力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从2013年10月15日起到2013年11月15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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