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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5篇

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更好地与他人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与感受,读后感是思想的火花,照亮了我们与书籍之间的互动之路,以下是职场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5篇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1

莎士比亚,十六世纪后半叶到十七世纪初英国最著名的作家,也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的集大成者。它影响深远的作品有《罗米欧与朱丽叶》。其代表作最高峰的四大悲剧《王子复仇记》、《奥赛罗》、《李尔己》和《麦克白》。我所读的就是堪称世界最悲剧的《王子复仇记》主人公哈姆雷特也成了最复杂的文学典型之一。

?王子复仇记》是将讲述一位丹麦王子复仇的悲掺故事。故事说: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的死亡。因此,王子十分困惑和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皇的灵魂,父王的灵魂告诉他是现任的国王克劳迪亚斯把他给杀死了。为了证实,聪明的他,最终证明了父亲说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此后,哈姆雷特也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在复仇记划中失去了他的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奥提斯被国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像大白于天下时,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的很可怜。原来快乐的他却在父亲死后不久,背上了父亲灵魂施加的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真是活得累极了,多想让自己放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一旦发现,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中,我看到了人类良知的泯灭。那些曾经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就是他的聪明,是他一次一次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勇敢而且很聪明,但是他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他相信所有的人都向他一样善良。他相信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y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

哈姆雷特向我们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以自己的“毁灭”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深深的吧丑陋的现实次了一刀、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留下了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他是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其实悲剧共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纯在的意义就在于他不只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通过对悲剧的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是通过对一切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2

在轻松愉快中读完了《莎士比亚》,虽然莎士比亚22岁才加入剧团,但以他无比的毅力和天赋,在短短的两三年时间里获得了首演成功。

同时他在繁忙的演出中,利用夜晚的时间,用热情和不断地摸索试验,上演的第一部剧本《亨利六世》就使他一举成名,结着《维内斯与阿多尼斯》长诗赢得了赞美与尊重,然后歌唱青春、友谊和爱情的十四行诗攀上了诗坛之巅,特别是他创作的37部戏剧,被誉为‘英国的戏剧之父’。

在阅读中,我最受启发的是他在上学时中那段故事:

12岁莎士比亚在上拉丁文课时读《圣经》被老师抓住了,老师告诉了他的爸爸,爸爸对他说:“你知道自己错在那里呢?”他说:“我不该上课看《圣经》,不该顶撞老师,不该说学拉丁文没用。”

爸爸回答:“这些错误对一个孩子来说,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没有自己的理想。”

接着爸爸从一只木盒中拿出了一张只有贵族才能使用的'族徽对莎士比亚:“我设计了这个族徽,我一生的理想,就是重现莎士比亚家族的辉煌,一个人有了自己的理想,才能活出一个样子来。”从此后莎士比亚就一下子变了,变得好学勤奋,最终实现了父亲的理想。

我已经11岁了,读四年级了,今天我在学校里买零食吃零食被老师抓住了,打了电话通知了爷爷,昨天我贪玩耍5时才回家,让奶奶担心,爷爷生气……

我曾经在爷爷的工作日记上翻到了他的理想:“为了千千万万的农民而工作。”我的理想是什么呢?我能实现爷爷的理想吗?

书中的另一段也让我感触很深:

当莎士比亚写的第一个剧本《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但写得不是很理想时,他失望和沮丧,曾经放弃了写作。

这段阴暗的日子里,他的好朋友卡尔不慎被刺,临死前对他说:“你要相信自己有创作剧本的才能,答应我,你一定要写下去,千万不能气馁,更不能放弃!”

“我答应你!"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3

故事发生在十三世纪丹麦的京城艾尔西诺。丹麦国王在花园打盹时突然死去。他的弟弟克劳迪亚斯接替王位,又娶原王妃为妻,前国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死因有所怀疑,忧郁过度,终日愁容满面。他听从好友的劝告,半夜跟出现在城堡上的父亲幽灵相会,终于得知父王是克劳迪亚斯与母亲合谋害死的。为了取得证据,他特地请来了一批戏子,在王宫里演出一出十分相似的杀人剧,将父王当时被杀的经过表现出来。哈姆雷特一看母亲与叔叔的反应,便明白了真相。

大臣波洛尼亚斯有个女儿叫奥非莉娅,她仪表出众,清丽纯洁,痴心地爱着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由于父仇未报,故意对奥菲莉娅十分冷淡。狡猾的克劳迪亚斯也了解到哈姆雷特的真心实意,于是施展计谋。哈姆雷特由于失算,误将躲在幕后听他与奥菲莉娅谈话的波洛尼亚斯刺死,奥菲莉娅承受不了失去恋人和父亲的打击精神崩溃,失足落水而死。波洛尼亚斯的儿子闻讯从国外赶来,誓死要为父妹报仇。克劳迪亚斯叫他跟哈姆雷特决斗,并且在剑头敷以毒药。那天,皇宫大厅里刀光剑影,杀气腾腾。间歇时,克劳迪亚斯叫哈姆雷特喝一杯已下了毒的酒,母亲深受良心谴责,一把夺过喝下,当着儿子的面死去。哈姆雷特义愤填膺,挥剑击中对手,冷不防也被对手暗剑刺伤。顿时毒性发作。哈姆雷特拼足最后的力气将十恶不赦的克劳迪亚斯刺死,为父报了仇,自己也倒下了。

读完这一剧,我认识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是活下去还是灭亡,这是个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理背景。实际上,哈姆莱特的尴尬在于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比坦特鲁斯更难堪饥渴,比西绪弗斯更枉费心力。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的花瓶里。”在哈姆莱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相反而又相成,以致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密致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其实就是如此的扑朔迷离,让我的同情也不得不转移到配角奥利菲亚的身上,她是如此的年轻,心灵和身体都没有成熟,种种柔情连她自己都不明其所以然,便提前油然而生,爱和恨一起压挤着、煎熬着她脆弱的身心。她爱人,同时渴望被爱,却往往意识到自己爱人胜过被爱。她不幸而又无助,不是因为品质上的弱点,完全只是由于自己也不了解的天真无邪,她当然十分痛苦,却从未流露出来。所以在我看来,她更像一只小鸟,为了寻求庇护,投向哈姆莱特的怀抱;可叹他在神经错乱中,竟把她从自己身旁摔开去,摔的那么重,终于无意间杀死了她。她死在了她爱的人手上,上天对她还是仁慈的。

?哈姆莱特》不断的被人们以各种方式各种形式演绎,电影一部又一部,人们却百看不厌,源于《哈姆莱特》紧凑的戏剧情节,高潮迭起,惊喜不断,所有的紧张气氛都要等到故事的最后才会得到缓解。多种多样对大师作品的演绎不断给予我们新的惊喜和意外,对于仇恨的解释,对莎士比亚的解释。即使有一些并不太尽如人意,人们依旧对次充满好奇。因为莎士比亚,因为这位最伟大的戏剧作家和他最伟大的作品之一,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演绎都会让人对这一部经典再一次来一遍心灵对话,每一次的对话都是对人生新的体验,这就是《哈姆莱特》的魅力所在。作家们用他们的文字时刻提行这人们这把剑的冷酷和恐怖。仇恨的双刃剑,舍弃它比拿起他来捍卫自己明智得多。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了美国作家加里·布莱克伍德的作品《偷莎士比亚的贼》!

故事发生在四百年前的英国,十四岁的孤儿仔仔没有真实的姓名,他七岁时,一个传教士领养了他,这个传教士发明了一种速记方法。并把他训练成一个速记员。仔仔十四岁时被一剧院老板高价买去,并被派去环球剧院偷莎士比亚的新作品《哈姆雷特》的剧本。在16世纪中叶的英国伦敦,剧本通常只有一部,所以必需要小心上锁并由专人守护。

仔仔偷剧本的方法是用他学会的速记本领在看戏的过程中把所有台词都记下来。他因为种种意外而没能完成使命。后来他加入了剧组成为了一名演员,他热爱戏剧,与其它偷剧本的.坏蛋浴血拼杀,保护剧本。从贼变成一个剧本的保护者。

我非常同情这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吃不饱穿不暖,小小年纪开始工作,七岁开始学艺;而我七岁时还在读二年级,我的“工作”只有一样——学习。我还敬佩他学习的能力,只用了一年里时间掌握了速记的本领,能够飞快记住内容,我要是有这本领就好了。他是个勇敢善良的孩子,敢于和坏蛋作斗争。我也希望能像他一样勇敢、善良、聪明!

点评:苦难是一笔财富!仔仔的传奇经历就是生动的注脚。言为心声,小作者采用对比的手法,将自己的童年与仔仔的童年作对比,写出了自己对勇敢、善良、聪明的仔仔钦羡之情。

偷莎士比亚的贼的读后感篇5

我读了《偷莎士比亚的贼》之后,觉得仔仔很可怜,不过,仔仔是好人老天一定不会亏待他的,果然,仔仔最后和剧团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十四岁的男孩仔仔没有双亲,也没有真正的名字。孤儿仔仔从小被送到孤儿院,七岁时被白提摩医生领养了,并学会了白医生发明的速记法。有一天,一个黑衣人买下了仔仔,之后命令他去环球大剧院抄写新剧本——《哈姆雷特》,仔仔的主人是个残暴的人,所以他只得溜进戏院,偷偷记下了剧本,当仔仔抄完剧本之后,剧院忽然着火了,在火灾中仔仔不小心把剧本弄丢了。之后,他又被演员发现,仔仔只好撒谎在戏院留了下来做学徒,可是仔仔又碰见了他的.主人。他的主人要他偷走剧本,但是仔仔已经在剧团交了许多好朋友,没有偷剧本。可黑衣人还是设法把剧本弄到了手,剧团的阿敏先生追上他,夺回了剧本最后仔仔和剧团的人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觉得仔仔非常可怜。我们相对他的生活来说,幸福多了。我们的父母每天都照顾着我们,每天吃喝玩乐,不愁吃穿,父母还时刻关心我们的想法,简直是太幸福啦!

不过,仔仔最后成了一名演员,受人尊重,也是他的福气。而巴希蒙先生最后因为偷窃死于阿敏先生的剑下。最后,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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