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就是一切写作的开始,写作文更是如此,一份优质的作文是需要结合相关的事件仔细推敲思考的,职场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爱看书的她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爱看书的她作文篇1
我,17班人人都认识的蒋少峰。我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名曰蒋少嵩。同学们都说我和他长得像,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他的脸比较方,我的脸比较长。
呃,好像扯远了。我来说说我自己吧。我有一张长脸,脸上嵌着一双不大也不小的眼睛。眼睛上方有一对不浓也不淡的眉毛,鼻子不大,但嘴比较大,因为我爱吃啊。还有一双不大也不小的耳朵挂在脸边。整体来看本人不丑也不帅,但本人对自己的形象很满意。
我喜欢看书。我觉得在节假日中最有意义的事就是去逛书店了。只要我进了书店,便如鱼儿进了大海,如饥似渴地看书。每次都是看到了天黑,妈妈在一旁催促,我才依依不舍地回家。
有一次睡觉前,我正在看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可妈妈却在一旁催我睡觉,我争不过妈妈只好假装上床睡觉,但我却先把书和手电筒塞进被窝。等到妈妈帮我关了灯,我便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看起书来。
我不仅是一个书虫,而且也是一个吃货。
我特喜欢美食,每次妈妈去逛街,我肚子里必然会多了几份美食。
记得我最蠢的一次是把自己吃得站不直。有一次去吃自助餐,因为味道太好,所以没刹住车,导致我出餐厅时肚子极难受,在回家的路上吐了,肚子才得以缓解。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吃货!
爱看书的她作文篇2
说起我呀,简直就是个小书虫!吃饭看,听广播看……有时候,正在写作业,一抬头又被书架上的书吸引住了,为此,还与妈妈发生了一些小矛盾。
话说有一天晚上,我坐在床上看书,正看的津津有味,妈妈“啪叽”一下把灯关了,催我赶快睡觉,我嚎啕大哭,拽着书不肯给妈妈,夺来夺去书差点“受伤”了,但还是被妈妈像蚂蚁抢蝉的食物一样夺走了。哭了好一阵子,妈妈才又发善心,开了灯把书还给我,我很快眉开眼笑,看完了那个小故事。
还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不知不觉又被书架上的书“勾”住了,随手拿下一本看了起来,很快就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作业,当我看的“昏天黑地”时,妈妈满腹疑云的进来质问:“你不是只剩下一页口算了吗,怎么还不出来呢?”哪知我正在全神贯注的看书呢!早把作业忘到了九霄云外!
紧张的学习不会打扰我读书的兴致,现在每天中午都是我固定的读书时间,偶尔有事读不了,我总会感觉少了些什么。晚上,我也会缠着妈妈讲故事,要不然会“饿”的睡不着。哈哈,书已经成了我的精神食粮!
书,是一个漫无边际的海洋;书,是一个知识王国,书里蕴藏着许多知识,等待着我们去发掘、去探索!
爱看书的她作文篇3
书海茫茫,在书的世界中遨游,是我最喜欢的事。今天我将拿着一把神奇的钥匙,打开书世界的大门,遨游更广阔的大海。
2019年7月11日,我和妈妈来到书的世界——郑州图书馆。今天我要来图书馆查找一本关于科学的书——《奇妙的发明》。一开始,我心里很急,只输入了书的类别,然后刷的一下,哇,很多书名展现在我面前!一列列,一页页,而我不小心就漏看了几本书,结果查了半天,也没找到我要的书。这时,妈妈在一旁耐心地说:“查书要细心。”听了妈妈的话,我便静下心来,按照妈妈说的方法去做,不一会儿书就找到了,查询结果显示书在3区9排3列3层,我看后便动身去找,可怎么也找不到,原来是我没有看区图指示。我抬头看着区图,心中感叹了一句:“奥!3区在这边呀,我之前找错地方了。”之后我照方向走去,果然找到了。我看着自己根据查询找到的书,心中充满了自豪感。
我会查找图书了,我掌握了一把打开书世界的钥匙。这把钥匙连接了我与图书馆,它为我打开了更广阔的世界。
爱看书的她作文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知识就是力量,所以说,读书是对人们有好处的。
读书有三点,一是为了消磨时间而读书,一般是看古典名著。二是爱好读书,以读书为乐,从中汲取知识,读懂。三是为了读书而读书,比如要考试,为考试读书。老师说这三点中最可贵的是第二点,而我正好是那类人,我第一次识字是在三岁那年,那时我已能熟练地看拼音读书,甚至一些字都能一下读懂,不需看拼音。我热爱识字和读书,都是托了我母亲的福。
每天当她忙完手中的活儿,都会把我叫到她身边,拿起一本书给我讲故事,我听着那些故事,如同山泉滋润着我的心灵,让我豁然开朗,读完了故事,就教我识字,一个字先让我读,读熟了再写,写熟之后便会了。
有一天她突然去和爸爸干活去了,我没有故事听,便自己读起来,半懂不懂,从那以后我便开始了读书之旅,下课读,中午饭后读,放学读,睡觉前读,后来获得了课外阅读的优秀奖,课内诗篇的一等奖,我越发喜爱读书,便开始去书店看书,几乎书店的书都被我翻过,常常一读就是五个小时。直到老爸揪我耳朵拉着我回家为止。
书滋润着我,让我聪慧,使我充实,使我热爱。我因为读书,才拥有了现在的成就。书让我进步,我将在读书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坚定。
爱看书的她作文篇5
我叫刘佳硕,今年八岁,身高一米四左右,我有一对像钩子一样的眉毛,一双大眼睛,低鼻梁,有一对兔子牙。
我的爱好是读书。有一次,放学回家后,我看见我的书桌上有一本图书,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吃饭的时候,妈妈喊了我一遍又一遍,我都没有听见。一直到这本书看完了之后,我才缓过神来。我一看表,都九点多了,我到客厅一看,妈妈都吃完了。妈妈看见我的样子,哈哈大笑起来:“你看看你,像不像半夜上完学,到家后看见别人都吃完了。”这时我才发现,我还背着沉重的书包呢!
我的优点是爱动脑筋,非常聪明。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说要出一道难题,全班同学看起来都很自信的样子,就连我们班其中分数最差的同学都好像在说:“管他什么难题,尽管来吧,不怕。”这道题出来以后,有的人好像在说:“这道题令我脑瓜疼,脑瓜疼,脑瓜疼……”有的人好像在说:“我这脑子是进水了吗?快点给我流出来,流出来。”有的人好像在说:“我这脑子是生锈了吗?”只有我做了出来并做了解答,得到了老师的夸奖。
我的缺点是粗心大意,有一次小考的时候,我一看题,觉得特别简单,结果有一题,全班除了我都做对了。
这就是我,爱看书的我,聪明的我,粗心的我,你愿意和我做朋友吗?
爱看书的她作文篇6
高尔基爷爷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酷爱读书,我的小书架挤满了许多书。大到《红楼梦》《西游记》,小到《故事作文》《获奖作文选萃》。不是我夸,我的书架,书橱,书箱,床头边都挤满了书。我私藏的小金库里的钱寥寥无几。用在哪二了呢?用在我的《优秀作文大全》《金奖作文一本全》上了。不瞒你说,我现在已经开始写我自己的小说―《胖胖奇遇记》,了不起吧!
我读起来,也真的叫废寝忘食。有一次,我在书房里看连环画《三毛流浪记》,我仿佛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世态炎凉,饱尝酸甜苦辣,同享喜怒哀乐。主人公开心的时候,我也哈哈大笑,主人公伤心的时候,我也跟着痛苦流涕。差点被妈妈骂成神经病。中午吃饭了,我赖在房间里不出来,硬要妈妈把午饭:面,拿过来。妈妈拗不过我,只好把面端过来。可等我想起来吃时,已经下午1点多了,面早就糊了,我也只好将就着吃。
现在,不是我夸口像《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早已不在话下,《诸葛亮大传》《苏东坡大传》全部尽收眼底,《红楼梦》,《三国演义》虽然似懂非懂,但这些仍是我的最爱。连四大名著的各种批注,我也全买齐了。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的语文成绩从来没有破过80分。
我喜爱看书。
爱看书的她作文篇7
我爱书,也喜爱看书,因为读书的好处有很多:它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写作能力……
我的房间不大,别的东西不多,就是书多,简直像一个小型“图书馆”,里面放着各色各样的书:有连环画;有世界名著;有工具书,还有侦探小说……各种书籍应有尽有,琳琅满目。这些书有的是在我小时候爸爸妈妈给我买的,但是大部分都是我用自己的零花钱买的。
每当有客人来参观我房间的时候,我总会自豪地将我的“图书馆”介绍给客人,他们也总是会羡慕我拥有自己的“图书馆”,临走时,还不忘向我借几本回家看看。
在我的书架陈列的书,我都用包书纸包好,在外面写上书名,并把他们分门别类的摆放好。没有看完的书,我就用漂亮的书签夹在里面,便于以后有时间再看。妈妈总说这些书不要包的,可是每次买回新书,我总要小心翼翼地将他们包好,这可能就是爱屋及乌地道理吧!
我喜爱读书,已经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有一次妈妈出去买东西,临走时千叮万嘱我半小时后将炉火关掉,以免烧的东西焦掉。此时,我正在乐此不疲地看着书,妈妈的话我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将它抛到九霄云外。直到妈妈回家,闻到焦味,看到锅正在冒烟,烧的东西都已经发黑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只顾看书,忘记关炉火了。事后,被妈妈批评了一顿,我也因此得到了教训,以后看书不能太投入了,要不会变成“书呆子”的。
有喜有悲、有笑有泪、有得有失、有惊有险,既陶冶情操也提高写作能力,又长见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爱看书的她作文篇8
她虽然不是啃书的书呆子,但也算得上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迷。她是偌大书迷队伍中的一员,正和她的“队员”们一样“喊”着“打倒无书主义呢”!
她对书,真可谓是如痴如醉,她的“阵地”设在 厕所、床上、饭桌上…而她的主攻对象就是那些被藏得不知去向的书。为了看书,她曾经不止一次地面对父母双亲的“言行`审讯”。听他们讲着漫无边际的“论文”。这些还不说,自从上了六年级,脑袋边就时刻缭绕着“复习”、“考试”。每天从“重如泰山”的作业中抬起头,早已是“雾里看花”,睡眼朦胧,更无暇 去“书海”中遨游。虽说这样,她聪明的脑袋却总能帮她找到啃书的机会:
一天下午,父母都出去购物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小鬼当家”,如此绝妙的机会,她怎能错过?想罢,捧着《红楼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书时而把她带进令人忍俊不禁的情景;时而又令她闭目沉思;时而令她欢呼雀跃;时而又令她惋惜不已~“叮咚”,父母回来了,她急忙看看表,天呀!足足两个小时了,作业纹丝没动!算了,一不做,二不休,想着又捧起了她最心爱的书~
以前的她读书总不愿做读书笔记,而是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地看。而现在的她一边读,一边“龙飞凤舞”的在旁边做笔记。更使她感到书中最精华的部分,真是“乐在其中矣!”
拜读了我的“大作”,你们一定想知道这个想看书,愿看书,爱看书,为了看书可以不顾父母责备,为了看书可以“撞”电线杆的人是谁了吧?朋友们,如果你们肯替我保密的话,我就告诉你们:这个人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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