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心得体会可以成为我们的导师,指引我们走向更好的未来,为了更好的抒发自己的内心情感,我们可以将心得体会写好,以下是职场巴巴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晚会心得体会参考6篇,供大家参考。
晚会心得体会篇1
昨天从头到尾看了315晚会,觉得心里感触颇多!
此刻的社会已经变得可怕了,连奶粉这关乎新生儿生命健康的食品也敢造假了,整个社会外表像个外表光亮的苹果,里面已经腐烂的厉害!!!
社会的腐败,诚信的缺失,道德的畸变,不能只靠自律和政府管制了,要靠全民参与!
对于腐败,我献上一策:
1,国家颁布法律,规定揭发的人可以免于受罚,即使是行贿的人也不受法律制裁,而且,重奖举报的人,比如,a行贿100万。a自己举报受贿人,他无罪,而且100万行贿的钱退回他,其他的举报人,举报后可以得到举报案件的50%的受贿款作为重奖。
2,在颁布以上法律前,政府颁布大赦,规定时间内自首的受贿人,交回赃款,不受法律制裁,官照样还做,国家保密,过了大赦,就严惩。另外,在这个期间国家管好海关等,阻止外逃。
总之,到时候,受贿人就不敢收钱了,没准那天行贿人举报他,她就惨了,行贿人还没有事!!!这样的傻事谁还做!!!
举报制度推广其他行业,重奖举报人,重罚造假,不诚信的企业,对于,内部举报人要保密和重奖。
总之,利用举报制度,从新树立社会风气!
晚会心得体会篇2
人与人的距离可以靠心来拉近,那么心与心的距离又该靠什么来拉近呢?
——写在前面
老师,学生,两个不同的代名词,组成了两个不同的阵营。你是管理者,我是被管者,于是乎矛盾就在此被激化。你上有政策,我下有对策,搞的是硝烟弥漫,苦不堪言。何必这样呢?我不明白!
一场跨年元旦晚会,让我悟到了这一切,原来,一切仍然可以这么简单。
那是20xx年12月30日,晚上要开“迎元旦联欢晚会”。作为班主任的我,义不容辞的参与了准备工作。谁曾想,孩子们已经利用中午静校时间布置的差不多了,推开门,眼前一亮,整个教室焕然一新,让我感动不已。学生们争着问:“老师,漂亮吗?好看吗?”那一个个兴奋不已的脸庞,那一双双饱含期待的眼睛,让我感动。我不住的点头,不住的说:“好看!真漂亮!”原来,当学生面对他们感兴趣的事情时,积极性和表现欲是如此之强!
晚上,学生们的热情更让我大吃一惊。争着往我手里递橘子,送瓜子,放糖果,更亲切的拉我一起表演节目,看到他们那急于展示的举动,我恍然大悟。每个人都想要将自己最拿手的东西展示在大家面前,无人能例外。
一个元旦晚会,大家玩的十分尽兴,正如李校长说的那样,那时你根本看不出谁是差生,谁是好生。甚至差生比好生更积极主动。
那天的晚会,让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是可以靠心来拉近的,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要靠什么来拉近呢?应该是理解、宽容、以及平等吧!
试想:如果我们能以平等友爱之心来对待每一个学生,那么学生将会汇报给我们什么样的惊喜呢?关键是你要发自内心去关爱、理解他们,相信他们会有所感受。
后记:师生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心与心之间距离的拉近吧!唯有此,方能达到师生共融!
晚会心得体会篇3
今年的3·15晚会于今晚(3月15日)20点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厅拉开大幕,央视财经频道为全国观众进行现场直播。晚会主持为撒贝宁、欧阳夏丹、陈伟鸿、谢颖颖。此次晚会中的主要看点则来自以下三个方面:
1、今年的3·15晚会主题确定为“共筑消费新生态”。
2、继续关注传统消费领域和新兴消费领域两个方面,设置虚拟观众席,与场外观众和网友进行实时互动交流。
3、有来自主办部委的“发布”,以及表彰那些为消费维权做出卓越贡献的普通人。
我认为食品安全这类事情,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蒙牛、双汇等食品安全事件至今记忆深刻。不过,车易拍这类不痛不痒的问题,或许对品牌反而有好处,花多少钱广告费都不会让这么多人知道车易拍并且记住“它的市场占有率第一”。我之前一直以为是瓜子、二手车、优信这几家更厉害。
看完315晚会,很是震惊,很是恐惧,很是无奈。以前从来都没有考虑过的问题,现在居然被人用以牟利危害我们的生活了,忽然有种生活中处处是陷阱,让人无法依赖的感觉。
吃了鱼肝油、奶粉健康堪忧,用了智能手机话费无故增加,老人代步车没有安全保障。当吃穿住行都存在安全隐患时,整个社会的诚信何在?但是,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孙焕平,诚信经营的安树堂,唤起良知的刘鹏飞,因为他们的存在,坚定了我们的信心!
在315的路上,我们并不孤单,让消费更有尊严!
晚会心得体会篇4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无论是消费者协会,还是消费者,即便是一些媒体,对315非常关注,非常纯情。尤其是通过315,让消费者更放心,让消费市场更健康,从而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觉得,在人们呼唤天天都是315的当下,更应该建立诚信315。如今保护消费者权益已经颇受消费者关注,也受市场关注,但是商业道德,商业诚信却并没有做到315。因而商业诚信和商业道德的缺失已经危害到我们的社会,对此,温家宝总理曾说,“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建立诚信315,就是让商家不能少了诚信,不能少了商业道德,只要做到诚信315和道德315,才会让消费者天天都是315。
其实,诚信是一个人的立命之本,是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诚信,就代表了他是一个讲文明,讲信用的人,这样的人处处受欢迎,时时受尊重。不讲诚信的人,人们会避免和他打交道,甚至忽视他的存在。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讲诚信,企业更应该讲诚信才能发展,社会更应该有诚信才有和谐。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
古语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就是说一个人若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就无立足之地,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一个企业不讲诚信,更就不会有市场,也没有发展的天地。对于一个人要讲诚信,对于一个企业更要讲诚信,对于社会也应该有诚信。
如今社会诚信的缺失,给社会带来了灾难,更带来了麻烦。诸如:毒牛肉,牛肉膏,染色馒头,硫磺姜,瘦肉精,这些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威胁到了社会的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也引起了高层的重视,于是要通过建立良好的诚信,唤起商家的良知,让消费者天天都是315。
诚信315,就是让消费者感受到商家和企业的诚信和道德,让每一个企业家身上都流趟着诚信和道德的血液。在如今社会安全事件频发的当下,让消费者草木皆兵的现实面前,通过诚信315换起社会的良心,人们的诚信意识,企业的诚信责任,助推社会共同建设诚信大厦,筑起诚信铜墙铁壁,共同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晚会心得体会篇5
七天的军训生活很快,一晃就过去了。但这匆匆而过的军训生活给我留下了许多难忘的瞬间,也让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8月10日上午9点多钟,载着我们宁海中学高一600多名新生的大巴在江宁横溪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中停下。军训,不就是走走齐步、正步,打两套拳,再听听教育讲座什么的吗,这么热的天,肯定不会让我们晒太阳的,应该不累。这是我军训之前的想法。但是当我经历了第一天的军训后,我就知道了我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起立,坐下,鼓掌”这几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就反反复复练了几十遍,我们一个个的竟然在开着空调的房间里汗流浃背。前三天的晚训过后,我们每个人都是腰酸背疼,回到宿舍就往床上一躺,只想一觉睡到天亮。
当然,在这7天的军训生活里,不仅仅是有汗水与痛苦,更多的是那欢声笑语。
“吹哨了,吹哨了,快起来!”一个同宿舍的同学边鼓掌边向我们喊着。第一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怎么感觉这么短啊!我们胡乱的穿好衣服,也顾不得刷牙洗脸,就冲出了宿舍。只见漆黑的夜空中挂着一轮皎洁的月亮,几颗星星散落在这黑幕之中,一闪一闪的。宿舍区里一片寂静,不时地传来几声虫鸣。“怎么回事?”一个人问道。大家心里也十分的困惑。这时,草丛里又传来了几声“啾啾”的虫鸣声,刚才鼓掌喊我们起来的那个人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又摸摸鼻子说:“不好意思,好像是虫叫,现在才3点半。”我们不禁笑骂道:“黑哨啊!竟然吹黑哨!”
15日晚的联欢晚会也是一件不得不提的事。在宽阔的舞台上,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同学们载歌载舞,欢笑声、鼓掌声如雷鸣般回荡在耳边,久久不肯散去。也许是因为时间短,准备的还不够充分,有些同学忘了词,但这一点也不会影响到大家的热情。在晚会的最后,陪伴了我们7天的教官和班主任也上了舞台。当晚会结束的时候,同学们还都意犹未尽。
7天的军训生活结束了,我们做上了大巴回到了学校,我们将在这里给高一所有家长做军训成果汇报表演。天阴沉沉的,乌云遮住了蓝天。就在我们开始阅兵仪式后不久,天终于撑不住了,大雨“哗哗”的落了下来。雨打湿了我们的头发、衣服。但我们的步伐依旧整齐,口号依旧响亮,拳术的每一个动作依旧到位,没有一个人去擦嘴边、眼角的雨水。仪式结束后,家长们都鼓起了热烈的掌声。
军训是我们从初中生到高中生的一个过渡,让我们改掉初中里自由散漫的习惯,让我们坚韧、坚强。教官说我们应该时刻记住三个词:坚持、忍耐、克制,而这三个词加在一起就是一个词“纪律”。教官说的很对。一个无组织无纪律的军队永远不是一个合格的军队,而一个无组织无纪律的高中生也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高中生。通过这次军训,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克制,也更明白了纪律的重要。
晚会心得体会篇6
三月十五号是消费者维权日,我吃过晚饭,做完作业,就早早守在电视机前等待观看3.15晚会的开始。今年的315晚会的主题是“共筑消费新生态”,消费是我们每个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生活步骤,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
消费者,相对于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经营者而言一直处于一种弱势地位,往往在消费过程中会出现消费权益受损害却又无法追偿的情况,因此需要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来缓和消费过程中出现的该类矛盾。此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也体现出了对消费者保护力度的加强,更好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商家的不良行为予以严惩。以下是该法此次修订的三大亮点。
第一,对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在该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修装饰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一般瑕疵举证责任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但往往在举证过程中,由于技术手段的欠缺及信息采取艰难,消费者很难拿出有力的证据。而该法条的规定就有效的解决了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但应当注意的是,该法条的适用仅限于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等耐用品及装修装饰等服务时,其它消费情况下举证责任仍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对经营者有披露自身有效信息义务的规定。
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这一条为新增法条。该条明确经营者披露信息的义务,这缓解了消费者维权过程中找人难矛盾,经营者消息的公开化也让经营中不能为所欲为。当然为了能够让该条具有可操作性,该法的四十四条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与经营者的连带责任,也即当消费者利用网络等远程方式购物时如若权益受到侵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也就从经营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双管齐下来使经营者披露自己真是有效的信息。
第三,对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情况下赔偿额度提高的规定。
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对于这一条我们要注意两点:其一,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的赔偿金额由过去的物价的两倍变为物价的三倍,并且将最低赔偿额度定为500元,增加了赔偿倍数及最低赔偿额度;其二,经营者明知有商品或服务缺陷仍提供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还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不仅要补偿消费者损失,还有可能要承担惩罚性的赔偿。
综上所诉,此次《保护法》的修订加大了对不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纵使修订后的《保护法》仍存在某些不足,但它是法制建设过程中进步性的代表,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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