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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调研报告篇1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迅猛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得到进一步优化,农民所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已不再局限于粮食种植、养殖等狭小范围,其触角已延伸到农副产品粗(深)加工、运输、销售,以及农业生产服务等更为广阔的农村市场经济领域,农业生产经营逐步向“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民营企业迅速崛起,投资规模和总体档次的不断攀升,资金需求总量愈来愈大,金融服务需求也进一步高涨,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应实施“大三农”发展战略,将信贷投向作适度调整,把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作为当前信贷投向的主要服务对象和利润增长点,如何把握民营企业快速崛起给信用社带来的发展机遇?笔者对此谈点个人的肤浅认识。
一、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分析。
经过近1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显露出它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县域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
从民营企业的形成来看,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一是从个体户起家,逐渐积累发展起来,或直接由家庭成员投资兴办的家族式企业;二是朋友、同事参股合资开办的合伙企业;三是国营或集体企业通过买断转型的企业等。因此,民营企业从总体上看,虽然有其市场化程度高、经营灵活、社会负担轻等优势,但民营企业在发展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1、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人们对民营企业的认识仍然存在着一些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情况,如民营企业在融资等方面较之非民营企业存在着更多的障碍。一些部门在履行其职能时,还存在着不能一视同仁的情况,使得一些民营企业的行为短期化,投资愿望弱化。
2、管理不规范。民营企业受其经营者自身素质、经济环境和资金条件的限制,大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自身实力较弱,有效资金不多,加之受文化素质影响,大多选择了家长式管理模式,经营者既是资产所有者,也是资产经营者。民营企业家的局限性、随意性往往易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
3、科技含量不高,产品单一档次低,很难适应市场竞争机制,潜在一定周期性的隐性风险。现有民营企业中多数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工艺水平、技术含量及装备落后,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弱,难以吸引农村信用社的资金。还有部分民营企业长期是作坊式生产,粗放式经营,家族式管理,致使其在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上缓慢,从而造成企业产品质量低下,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不强。
4、部分民营企业信用观念较差,法纪意识淡薄。大多数民营企业的信用很大程度是建立在经营者个人素质的基础上,部分民营企业经营者金融、法律知识匮乏,个人素质较低,尤其是少数民营企业想尽千方百计,恶意逃废债务,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使信用社在对民营企业信贷营销上丧失了信心。
5、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真实。目前民营企业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着信息虚假现象,难以获取真实的财务信息,甚至少数民营企业没有建帐,更没有财务报表,这种状况使农村信用社很难掌握其真实的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向及运用情况,从而无法对其开展信贷业务,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决策。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现状分析。
1、认识上的偏差,存在惜贷心理。由于过去部分民营企业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出现逃废债务行为,从而导致农村信用社对民营企业在认识上形成了一种偏见,在选择贷款发放对象上对其有种恐惧心理。
2、信贷激励机制不灵活。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都相继实施了贷款责任追究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贷款营销。由于贷款责任大,又缺乏配套的激励机制,新放贷款一旦出现不良,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考核的力度很大。因此,部分信贷人员因怕承担责任,对新发放贷款要求十分严格,宁肯少放,也不愿承担巨大的风险责任。
3、着力看重第二还款来源。信用社在民企贷款营销上,严格控制信用贷款,要求其贷款必须有足额有效的抵押物,但由于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无法提供有效的担保抵押,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信用社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
4、民企评估授信还不完善。从现行经营管理看,农村信用社对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可行性、管理性、程序性仍在探索中,还没有针对民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特点制定评定信用等级,核定授信额度和创新合适的信贷品种等措施和办法,使得一些民营企业客户被拒之门外。
5、结算不畅,信贷资金监督不到位。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结算渠道不畅,部分民营企业产品外销不得不在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结算帐户,导致信用社对其资金运营情况了解甚少,无法监督信贷资金流向,直接影响了信用社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阻碍了民企贷款营销的积极性。
三、民营企业融资建议。
(一)民营企业方面。
1、增强改革和创新意识,寻求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加强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还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和借鉴先进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搭建营销平台,增强网络辐射功能,拓展更广阔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2、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生产经营的诚信度和透明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及时、真实、准确地向信用社提供详实的财务报表和有关信息资料,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和可信度。
3、打造企业信用文化,树立“诚信是金,合作共赢”的企业发展理念。民营企业要真正认识到建立和维护企业信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信用意识,提高自觉还款意识和行为,使企业存款、贷款、结算及经营活动都置于信用社的监督、管理和了解之下,让信用社真正了解民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以增强信用社对民营企业的信任和支持。
(二)信用社方面。
1、解决和纠正认识上的偏离度。农村信用社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和关心民营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尤其是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民营企业作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列入农村信用社的重点支持对象。要充分认识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问题的重要性,进一步拓宽经营理念,摆正市场定位,抢占市场份额,健全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蛋糕,以带动整个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社企“双赢”。
2、积极培育信贷文化,切实改进农村金融服务,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准入“门槛”,创新金融产品,以探索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信贷管理办法。
(1)建立企业信息档案,推行贷款授信制度。县联社专门设立公司业务拓展部,专门对民营企业独立实地调查,建立民营企业信息档案,积极推行企业贷款授信制度。
(2)因企制宜,积极探索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信用评级授信办法,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评级标准,坚持“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操作流程。如: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趋势,企业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对企业班子执行能力,法人代表的经营管理能力,信用记录,个人履历、道德品行等,建立专门的征信系统和纳入大户档案记录,实行动态管理。按规定评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按照“综合授信、分级授权、流程透明、规范高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3)创新贷款品种,为民营企业“量身订做”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办理民营企业间联保贷款,对经营实力强的企业可以办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对上规模、上档次,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可以发放中长期贷款,着力解决企业贷款难的实际问题。如四川省信用联社推出的“跨越通”信贷业务系列产品。
3、健全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行客户经理制。一是大力推行客户经理制,将那些责任心强、信贷业务精、授权等级高的贷款营销人员充实到公司业务部;二是建立激励机制,既考核贷款的发放,又要核定收回贷款本息奖惩比例,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把贷款营销、收贷收息及贷款质量与管理者奖惩挂钩,并对考察失误与客观变化所形成的风险贷款的责任追究应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地调动和保护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培训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信贷从业人员培训,培养一批综合素质较高的信贷队伍,以增强对企业和项目效益的分析判断能力,提高信贷营销与决策的水平和效率。
4、尝试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贷款连带责任办法。即:在要求贷款民营企业办理合法、有效担保外,对额度较大或风险较大的贷款项目。增加企业股东、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承担贷款清偿的连带责任,在企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由企业的股东、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承担无限责任,以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从而有效规避信贷风险,减少信贷资金损失。
5、进一步加快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建设。信用社要变网点优势为网络优势,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建立起高效准确的电子转账、支付和清算系统,不仅可以增强服务功能,增加信用社低成本资金,解决资金供求不足的矛盾,而且还可疏通结算渠道,降低经营和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会形象,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信用社各项业务能够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小企业调研报告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两烟”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保证内管队伍走向专职化,专业化发展水平,保证我省“两烟”生产经营的规范有序化进行,我xx部门特严格贯彻省局有关于内管调研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管理局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调研工作。为做好20xx年度全省烟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为明年全省的内管工作能够进一步得以开展,内管效力能够更上一层台阶而打下基础。现将调研整理报告如下:
一、部门内管专职人员建设情况:
我管理局目前设有专职内部管理人员xx名基本监督管理人员xx名,内部管理科长xx名,副科长xx名,基层内管员xx名。
现阶段,我管理局的内管员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日常的烟草经营监管工作,及时按照省局对内管的总体要求,根据内管预警信息对烟草经营的信息详情组织调查核实,对发生的异常不符内管要求的烟草经营业务按要求开展审调流程,并对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要求,并做好资料整理报告工作情况。
二、部门内工作开展现状
自我管理局内管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国家总局下发的《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围绕烟草行业的发展与改革,切实将烟草管理工作落实到各烟草经营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活动,努力做到维护国家以及消费者利益。为此,我局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管理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烟草生产经营行为,使内管工作逐步走向信息化,增强内管工作实施力度。
三、内管工作问题与不足
在我局的内管工作实施进程中,虽在对于烟草经营行业管理规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我局的实际内部烟草监管工作中,我管理局还存在有突出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导致了管理效率与省局的总体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程度的差距。我局主要存在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执行管理不够完善,内部监督检查过程不到位,部分内部专管人员的监督工作管理认识程度还不够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眼中的影响了我局的内部监管发展与执行进度,为此,我局特针对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分析解决出改进措施,为未来一年度的内部监管工作中打下基础,使得即将进入的20xx年度的内部监管工作得到实质的提升。
四、内管现状问题措施探讨
(一)如何对实行“两烟”有效监管
在现阶段的内部经营监管工作中,“两烟”生产经营的事前与事中管理已经成为内管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点。经过调研分析认为,作为内部监管部门应从如下几方面开展好监管工作。
1、明确工作目标。
各专卖内管部门应根据烟草专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经营要求,积极在事前参与商业企业“两烟”生产经营决策会议,监督企业签署的“两烟”生产经营制度并在此后对事中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加强“两烟”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
2、明确工作职责。
各专卖内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局域内“两烟”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监管职责。按时参加“两烟”生产经营部门相关会议,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有不符合行业规范要求或存在不规范隐患的条款、决策等提出修改建议,并跟踪监督其改进执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
3、提出目标内容。
各单位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紧抓“两烟”生产经营情况,各部门要加强与各“两烟”企业的沟通交流,加强密配合,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此外,各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两烟”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有在生产经营工作中执行不到位,改进措施走过场或不支持配合等问题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两烟”管理力度。
五、如何对卷烟外流大户实施管理;
虽经过各个烟草内部监管局的配合与不懈努力,烟草商业企业的规范是建设模式已经初步确立,但是在当前的新市场环境下,如何规范兑换卷烟外流大户的管理与控制,已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净增的卷烟外流市场秩序,则成为了烟草商业企业监管行业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
在实际的监管工作中,我们赢首先对卷烟外流商进行认真的分析与调查,调查外流大户的卷烟销量,以及卷烟销向,真正掌握外流大户的真正卷烟销量,正确判断其货存比,以便掌握其准确的销售流向,加强控制企业卷烟购销存量。此外,还应定期开展评估活动,对卷烟外流企业建立完整的大户档案,结合其实际情况,经营能力,以及进销存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记录,并对卷烟外流大户进行分类,以方便实行动态管理。
六、如何加强内管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监督工作水平;
烟草专卖内管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专卖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全面提升专卖内管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促进专卖内管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作为监管局应首先加强对内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各种岗位培训活动,提升部门内个人员的监管能力,实施领导带头观念建设,并建立健全聘用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工作能力积极性。
七、如何展开审核管理,提高内部监管效率和力度.
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应首先确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卷烟商业各个企业实行定期的检查与审核,并要求各个相关监督人员定期上报检查情况,并实行同级监督,不同级审核制度。加强内部的审核管理,并同时实行奖罚制度,提高员工的监管工作效率,加强内部的监管力度,已达到全局监管工作的不断提升。
以上是此次的调研报告,予以领导审核!
小企业调研报告篇3
一、目前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1.人为调节申报时间。部分企业在季度申报时存在较大随意性,即使在某个季度中有利润,但由于考虑到后续季度可能亏损,于是人为调节当季成本,导致当期无利润。还有一些企业人为调节不同年度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扩大享受“两免三减半”、“抵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的目的。
2.申报金额存在不实。企业取得的各类资产,除购进的外,还有自制的、接收投资或赠予的,以及改制并入的,其中,不乏原始单据不真实甚至无原始凭证的。所以,资产金额含有一定水分。加上部分设备报废按全额申报损失,而处理报废财产有收益或有赔偿的部分又未进行冲减,致使企业申报的税前扣除金额严重失实。企业的固定资产应以折旧方式摊入成本,但不少企业将完好的或经修理后仍使用的固定资产申报做财产损失处理,一次性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把本应可以收回的应收款项申报列支坏帐损失,甚至将用现金收回的应收款项留作小金库,其应收账款余额继续作坏账处理。
(二)备案中存在的问题
1.研发支出备案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属于事先报送相关资料的优惠项目,主管税务机关对备案资料的时限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规定存档备查。
当前纳税人提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备案,在审核时往往重形式,注重纳税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纳税人报送的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只要形式完备基本都能通过。这种备案管理忽视了企业报送研究开发费用的真实性,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并不是企业所有的研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项目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xx年度)》规定范围,才可以考虑加计扣除。同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企业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项目开发,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符合规定范围的八项费用支出,才允许加计扣除。其中,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实际管理中对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往往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对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委托开发的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等费用归集也存在不准确现象。
2.符合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收入报备中缺少相应的条件,例如,有的企业股东大会对股息、红利分配金额不作具体说明,有的企业完全是为应付备案而事后补充的文件。
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备案中存在项目不清楚,有些企业为了成为高新企业把一些不是高新项目的也归集到高新项目中去。
(三)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缺乏法制约束
目前,少数中介机构以追求业务量为目的,顺从企业的不当要求,对财产损失原因、坏账计提方法、账龄分析及相关项目的计提依据等涉税事项避而不谈,甚至为企业出谋划策,违规追求享受最大优惠政策,审计报告粗糙失实,参照价值不高。
(四)报送资料不规范
企业报送的经贸委出具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审核意见书》、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因为没有标准模板,形式五花八门,有的仅是一页纸几句话一个章。
(五)后续管理不到位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办法》简化了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及相关手续,但简化不代表放任不管,因为审核备案阶段的简化,就更需要加强事后监督和管理。当前备案类减免税存在后续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备案登记结束,资料归档入库,很少再进行事后监督审核,对备案类减免税企业缺少连续、动态的管理。
二、强化后续管理工作的对策
(一)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审核工作
1.重点审核的企业
主要包括:利润率、应税所得率明显偏低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低或连续亏损仍持续经营的企业;跳跃式盈亏企业;股权登记变更或重组改制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并在解禁后出售的企业;减免税额较大或减免税期满前后利润额变化异常的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企业;关联交易收入比重较高的企业;税务机关确定需要重点审核的企业。
2.重点审核的项目
(1)收入项目应重点审核纳税人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是否存在隐匿收入,销售收入不及时入帐,视同销售、非货币性交易收入不计应税收入,股权性转让收益、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性资产不计应税收入,各种减免的流转税及取得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等未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等问题。对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也应重点审核。
(2)税前扣除项目应重点审核纳税人是否存在虚列成本、费用,多结转销售成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多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未按规定进行摊销,资本性支出列入费用等问题。
(3)关联交易项目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关联方企业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税收优惠项目应重点审核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是否按规定审批、备案。有无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仍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问题;有无应税企业向免税关联企业转移利润,造成应税企业少缴企业所得税问题;有无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核算划分不清等问题。
(5)资产损失应重点审核是否按规定审批、扣除。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重点审核会计核算资料和内部审批证明。
(6)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重点审核企业研发活动是否属于有关产业目录,审核企业归集的研发费用是否超范围列支。企业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不能全部加计扣除,备案时要加强审核。根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该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允许加计扣除,有权对企业申报的结果进行合理调整。
(二)加强资料的真实性调查
以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为例,税务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调查,以确保企业申报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为此,必须认真核对报损项目,对因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或技术产品的提前报废等原因而报批的项目,应查看消防、保险等部门的证明、
小企业调研报告篇4
20xx全球金融海啸,中小企业一片恐慌;20xx中国成功“保八”,业界谈论“后危机时代”。时至20xx年中国的中小企业在期待什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尹中卿近期公开表示:“20xx年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是中小企业,保证20xx年8%的gdp增长也靠中小企业的拉动。”毋庸置疑,占中国企业总数%,提供75%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是成为支撑经济、拉动内需的重要动力。解决好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对于维护中国经济整体的稳定至关重要。而信息化需求状况往往能前瞻性地反映中小企业的经营现状和未来走势,从相关调研数据来看,形势不容乐观。
一、转型调结构,需it系统培养“未来竞争力”
在这次影响全球的金融海啸中,一部分企业倒下了,一部分企业经受住了考验,严酷的现实向这些挺过来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他们更加明白要想让企业获得长足发展需要的不仅是国家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支持,更需要自身实力的加强。新年之初,记者走访部分中小企业主,发现目前中小企业在增强自身能力方面主要面临以下困难:
1、市场拓展难,产品的同质性较高,企业不得不将大量资源放在同一营销平台上,希望提高精准性;
2、融资贷款难,中小企业较于大企业面临着更大风险,企业信用缺乏和资金不足使资金流举步维艰;
3、产业协作难,产业间竞争多于协作,社会信用的不足导致正常商业活动付出过高的协作成本;
4、管理提升难,内部管理缺乏对业务流程的全面掌控和优化,无法标准化以参与更大程度的竞争;
5、人才匮乏,整体i素养需提升,缺乏稳定的技术人员,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管理经验无法及时应用;
6、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投入结构不够合理,往往“重引进轻消化”、“重硬件、轻软件”。
综合而言,中国的很多中小企业由于在信息化方面的长期落后和缺失,缺乏将现有技术、资产和商业价值融合起来的综合能力,更缺乏战略性的管理优化目标,即构建一个整体框架,通过正确的it策略和执行来长期维持并指引业务发展,获得面向未来的竞争力。一位小企业老板表示:“以前总觉得上不上信息化生意照样做,现在转向内需后客户数量变大了,国内市场结构也很复杂,不上就无法支撑业务发展。”
二、%的中小企业还停留在手工记账阶段
idc数据显示,20xx年中小企业it费用增长率由金融危机前的%降到%,而20xx年整体经济形势向好,进入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热情将顺市高涨。
我们发现,中小企业希望通过信息化解决四个问题,市场与营销,企业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产品与研发。其中个体商户对于市场与营销及企业管理的需求最旺盛,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营销渠道及企业管理都已经具备一定水平,需求降低,争霸市场的主要手段向产品研发及客户关系管理转移。据悉,中小企业中%的企业停留在手工记账阶段,其中99%为个体工商户。
三、20xx中小企业信息化需求的四大趋势
综合来看,20xx年中小企业信息化需求总体上将表现为四个趋势:
1、对通过信息化助力业务发展的需求进一步显现,经过了经济危机中小企业将更加精打细算,它们希望购买到的it产品能对企业业务发展产生直接的促进作用,从而节省额外的开支。也就是说中小企业用户将更加看重超越it硬件设备之外的附加价值。这些附加价值可能是真正满足企业需求的软、硬件产品组合,能直接给企业的业务发展带来价值。因和业务挂钩,也要求it厂商对用户业务特点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中小企业将更加关注产品维护及服务等隐性成本,很多中小企业缺乏专门的it技术人员,it设备后期的维修也就成为了另外一项不得不考虑的开支。因此更多的中小企业将更倾向于选择能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并能有效降低服务成本的厂商。
3、看重品牌,倾向一站式采购。金融危机导致一些中小规模it厂商受到冲击,面临着退出市场竞争的危机。而随着知名厂商产品价格的下调,中小企业市场也出现了“马太效应”,譬如“南金蝶、北用友”已明显与其它厂商拉开差距,更多的企业将考虑选购具有品牌优势的产品。
4、原本处于信息化底端的小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将更关注修炼内功,通过优化企业管理及寻求更多商机实现可持续发展,信息化意识将增强。
市场调查给了我们更多的业务指引,从企业需求入手将成为任何新技术的唯一出路,信息化是服务产业,也需人性关怀,未来一年信息化将成为中小企业保八增长之关键所在。
小企业调研报告篇5
新《企业所得税法》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税法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总体税制改革精神,对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做出了重大的改革,对营造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推进税制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工作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我市近10个月的执行情况看,在运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一些纳税及征管等方面的问题亟待我们解决,下面,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市的执行情况,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市的执行和运行情况
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之一,在组织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等方面的职能越来越突出,面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我局严格按照上级20xx年提出的新的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思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开展工作,首先是在一线税务人员中加强培训辅导,通过举办政策培训辅导班和每月一次的业务考试,以考促学,使其尽快掌握最新政策新规定;其次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黑板报等多种媒介使广大纳税人对新税法的出台原因及主要变化有了深刻理解和认识,对纳税人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纳税人的自觉遵从度;第三采取集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就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预缴表如何填写及政策依据对纳税人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将预缴表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给纳税人,由纳税人自行填写打印后上报税务机关,方便了纳税人,节约了征纳双方的成本;第四建立起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跟踪问效机制,对新税法的实施及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逐一解决或上报。通过采取以上切实有效的措施,新税法平稳过渡,目前纳税人已按照新法的规定完成第三季度预缴,截止20xx年9月底,我局累计完成企业所得税112388万元,同比增收10.13%,增收10337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采矿业、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由于价格因素的影响使企业效益大幅增加(其中采矿业完成企业所得税71913万元,同比增长40.39%,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供应业完成企业所得税2903万元,同比增长85.26%)剔除此项因素,企业所得税收入呈现减少状况。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过程中,虽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基层单位反馈的问题,迅速出台了诸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等文件,使一些政策性问题及时的得到了解决,但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需要有好的征管措施,好的征管措施又是建立在以往征管办法和措施之上,新老接替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接替过程中一些问题不可避免的会显现出来,需要我们去认真处理和研究:
(一)税源管理问题及影响
1、企业所得税地点变更以及总部经济导致的税源管理问题。原内资企业以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实行就地纳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分公司应税所得要汇总到总公司进行纳税,随着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纳税地点的变更,对于各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来说,其纳税户户籍管理和税源管理将随之发生变化,由于新办法对执行就地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的具体界定标准不明确,加之总分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对税收任务个地区利益的不同考虑,使得分支机构分配预缴制度的执行出现较大弹性,另外异地分支机构设立后只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副本,不需要在总机构税务登记副本上添加分支机构名称,若总机构不及时主动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其新增分支机构的情况。
2、“老企业”和“新企业”的身份认定与过渡期优惠政策的享受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给予了老企业过渡期优惠政策,新企业则不能享受。原则上说,新老企业的认定以工商登记时间在20xx年3月16日之后还是之前为界限。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改制重组的增多,企业新办、合并与分立之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复杂,难以有明确的标准。
3、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的问题。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企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能够更好地发挥小企业在自主创新、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利用税收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小企业的发展,但是,一些已有的非小型微利企业,为了享受低税率,采取拆分、新增法人等方式,人为进行分解、调整企业规模,将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变换为符合规定的企业,给税务机关认定和管理带来了困难。
(二)税基管理问题及影响
1、原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税基确认上原理相同但具体规定差异很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内外资企业的税基确认标准将会统一,但实际工作中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对政策理解程度和计算方法的不同,都可能导致出现各不相同的结果。
2、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差异较大,增加了税基确认的难度。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的变化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产生了较大影响,企业财务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需要进一步协调,从而增加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执行政策的难度。如新会计准则将职工福利费统一在职工薪酬中核算,同时规定应付福利费结余,上市公司可以结余冲减当期管理费用,非上市公司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却依旧允许提取职工福利费,与新会计准则的不吻合使企业无所适从。
3、不征税收入界定不明确给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带来不便。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这一规定不区分支出性质,“不征税”的精神未真正体现。如果纳税人将不征税收入用于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而不能按配比原则进行扣除,则必然造成对不征税收入事实上的征税。
4、成本费用扣除项目规定不明确,使企业恶意增加成本费用扣除项目,减少应税收入,而适当凭证概念的引入,也给日常征管中对税前扣除项目的认定带来较大的弹性,使税、企间存在一定的分歧,无形中放宽了税前扣除的条件。如工资薪金的扣除,新法第八条和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中都用了“合理”一词,但“合理性”作为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在具体执行中由于理解角度和知识背景等差异很容易在征纳双方甚至征管机关内部形成不同的意见,另一方面对“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界定亦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使用劳务派遣企业提供的劳务人员,企业职工应如何界定缺乏统一的征管口径。
5、税收优惠方面的时间认定规定模糊与相关规定不衔接,给实际工作中具体操作造成了困难。如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中,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新法对企业以前年度结转技术开发费未抵扣额如何过渡处理无明确规定;又如新法规定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由5年分别缩短为4年和3年,而是仅适用于20xx年1月1日后购买的设备还是包含以前购买的设备规定不明。
(三)征管能力问题及影响
1、“一税两管”经过六年多的实践运行,导致税收征管成本不断增加、工作交叉、矛盾不断、效率降低,给征纳双方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无法体现税法的刚性,已成为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虽然国家在20xx年出台了有关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的文件,但给企业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权限的选择上留下了操作空间,企业会随意变动注册资本中货币资金的比例,选择国、地税管理部门,另外由于国、地税两家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程度的不同,势必会造成同类纳税人因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而出现税负“倚重倚轻”的问题。
2、所得税优惠由传统的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项目优惠为主的方式,给税务机关征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如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专用设备投资优惠、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优惠等享有优惠产业和项目的资格认定问题,由于有关法规和文件对认定部门各方的责任划分不明确,税务机关成为了最主要的责任承担者,而以税务机关的专业领域来看,显然难以承担审核和认定的能力,客观上造成了认定责任和专业能力的失衡,必然带来管理上的隐患和漏洞。“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认定亦存在类似问题。
3、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所得税相关模块升级相对滞缓,导致软件模块功能与所得税政策规定不同步、不衔接,无法真正实现管理与信息化同步发展。新旧税法更替,征纳双方在短期内面临新旧申报表的同时运用,如何及时保证更新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是一次考验。
(四)对企业所得税税收收入的影响
1、税率调整对收入的影响
从我市的情况看,管辖范围内原适用33%税率,现在适用25%税率的企业约占盈利企业的29%,其应纳所得税约占我局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98%;原适用33%的税率,现在适用20%的优惠税率的企业约占盈利企业的71%,其应纳企业所得税占我局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2%,新税法实施后,若以20xx年度数据为基准,不考虑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和市场变化两因素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税率变化将使企业所得税收入下降9%左右。
2、税收优惠政策和福利企业优惠政策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福利企业按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的数额进行加计扣除,不再实行全免政策,此政策的实行将增加福利企业所得税收入,以20xx年数据比较,此项变动将使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加约2%左右。而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大小,则需要等到明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和减免税审批时候才能体现出来,目前无法测定,但新法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放宽,基本可以确定将减少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3、扣除项目的变化对收入的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取消计税工资扣除政策,对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费三项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列支,并且要求在支出时冲减20xx年底挂账部分,这将对应纳税所得额有比较大的影响,影响深度将有待年度所得税汇算时候才能得以测算。
三、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面对以上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想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国家税制改革顺利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落到实处,首先应当从机制上给予创新,为税收工作带来新的血脉,其次应不断健全制度,以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为契机,强化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折不扣的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工作要求,我们认为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一)从完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体系方面
1、完善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计税及征管体系。首先要细化计税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利用组织结构变化避税的监督,明确、细化对二级分支机构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做出判定的适用标准,统一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口径,同时,加强对外经营环节的管理,提高总机构对挂靠项目的财务核算的监管;其次理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关系,对非法人分支机构进行一次清理,重新明确所得税征管权限,以保证总机构与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一致。
2、优化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规定。进一步完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征税收入的表述,明确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明确工薪扣除标准,弥合新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明确福利费扣除衔接方法,明确原税制下几个税前扣除项目的过渡衔接问题。
3、加紧制订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及审批制度。加快与新税法优惠配套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尽快明确原有优惠政策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明确税收优惠审批制度,对哪些税收优惠属于审批类、哪些属于备案类,权限、程序如何履行,表证单书、提供资料如何确定等具体问题应系统化地重新加以明确。
4、为便于企业所得税的日常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效率,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避免由于国、地税征管力度的差异造成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同,应尽快将企业所得税这一单一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放在一个税务部门进行。
(二)从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和征收管理方面
1、加强培训工作,严格规范企业所得税执法。建立县以下基层税务管理人员定期业务培训制度,要通过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更新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养一批企业所得税管理专业人才,提高整体管理素质,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抵制干预企业所得税执法的行为。逐步建立依据合法、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易于操作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加大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2、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重点是突出服务特色,创新服务措施,真正达到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效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政策复杂、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税源国际化等特点,紧密结合所管辖企业的实际,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各个环节,分别采取加强和改进服务的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大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的力度,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各项政策;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简化减免税、财产损失等事项的审批、审核程序,提高效率;三是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电子申报,提高企业财务信息采集效率。
3、优化税源管理机制,强化税源监控。首先要建立税源管理机制,把税源管理纳入税管员的职责范围,从日常检查、信息采集、资料核实、税源调查等方面明确税管员岗位职责,并制定统一标准的业务流程,规范税管员管好税源。其次要建立税源分析机制,准确掌握税源存量,把握税源增量,确保税源管理到位。第三要建立税源监控机制,开发税源监控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管理税源信息,使监控系统成为税管员得心应手的管理平台,利用科技力量实现数字化征管,把税源管住、管好。
4、进一步做好日常征管工作,加强所得税税基管理。在着重抓好规范收入确认和税前扣除两个环节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日常工作:首先,税务机关应加强税收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其次,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合理确定核定征收标准,保证核定征收公平合理,并做好国税、地税核定征收率的协调。第三,对一般税源企业,强化纳税评估,结合所得税税源特点,优先选择重点行业、特色行业、行业税负离散度较大的企业、注册资本在一定额度以上的连续亏损的企业、纳税异常企业等作为评估重点。
5、规范汇算清缴,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将所得税汇算清缴延长到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这给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调整、自核自缴提供了更充足时间,也为税务机关的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汇算清缴工作是检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最好标准,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步管理,认真规范汇算清缴工作每一步,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法人企业汇总纳税和微利企业的审核认定工作,正确界定适用税法的纳税人和基本纳税单位。
6、加快推进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要将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全部纳入整个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通盘考虑,优先建立汇总纳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全国范围的传递和共享;要加快电子申报、网上申报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实现企业所得税多元化申报;要完善综合征管软件的企业所得税应用管理功能,增加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涉税事项审批等管理功能;要逐步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数据分析预警系统等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推进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
小企业调研报告篇6
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调研通知》(新国税所便函〔20xx〕3号)要求,我科应对本科室在所得税后继管理中的工作思路、基本做法等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所得税后续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基本做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xx〕88号),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落实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和反避税制度及手段,逐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收率和税法遵从度。根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我们认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应从管理项目着手,根据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要求,在企业所得税项目实施审批(核)、备案或申报后,通过信息资料的登记、比对、分析、核查等系列管理行为,把握管理的关节点和风险点,对企业所得税管理项目进行跟踪管理,以达到规范管理和连续管理的目的。后续管理应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基础信息资料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现将科室内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从总体要求的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分类管理:目前科室内尚未对企业所得税企业实施分行业,分规模的分类管理,但对特殊企业和事项管理实施了分类管理。对汇总纳税企业管理,我科对执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中总机构及分支机构进行了核实,对我局征管系统内前期登记有误的信息进行清理,向征收管理科提供了总分支机构名单,对无法提供分配表的企业实施就地纳税管理。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上年度根据综合业务科的安排,对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糼儿院等)进行核实,责令这些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实施对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减免税企业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审批。异常申报企业管理,根据征管质量提供的异常数据信息,作为案头分析的基础信息,开展日常检查与纳税评估。
优化服务:及时向纳税宣传相关的税务政策法规,如今年自治区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时向相关行业的企业进行宣传。如:今年汇算清缴期内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管理发生了变化,我科第一时间与相关科室联系反应,并积极咨询自治区所得税管理处,核实最新的政策法规及操作办法,办企业及我科企业所得税管理与汇算清缴审核管理明确政策法规,规范管理。
核实税基:根据我局对收入管理的要求,及时加强与企
业所得税企业的沟通,加强与经贸招商局等政策部门的联系,加强企业办理设立、变更、注销,加强与企业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总机构、境内外分支机构、境内外投资、关联关系等相关信息。加强企业的清算管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对企业注销清算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注销检查对企业所得税企业全部要求进行注销清算。
完善汇缴:根据汇算相关的要求,及局内汇算清缴工作的个体安排,组织企业参加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宣传会,税收管理员及时向所管辖企业宣传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相关疑难点,在汇算清缴所得税审核时,对企业申报疑点信息,填报资料进行案头审核,发现填制错误及申报疑难点,督促规范企业准确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如:我科新通达有限公司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时,税收管理人员通过审核资料及与企业财务人员沟通交流,发现该企业有资本交易项目利得未进行调整及纳税申报,及时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后,企业自查年度汇算补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05万元。在汇算清缴审核期间,我科多次通过审核发现企业年度汇算申报问题,及时提醒企业进行自查重新申报,对提高企业申报准备性及规范企业年度汇算起至了一定的作用。
强化评估:纳税评估结合税收征管质量工作,通过相关的预警信息及企业所得税流转税的信息交换与比对,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如:根据通过地税局取得了营业税相关
数据,加强对房地产、建筑类企业加强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我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科税收管理人员在专项评估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在应该看到目前科室内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仅仅停留在初级阶段,后续管理尚存在很多的问题。总结经验,只有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理念,加强税务机关内部联系,加强税收管理人员的财务知识,税收政策法规辅导学习,系统性的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将企业所得税管理与税收征管质量与纳税评估工作结合起来,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水平才能有质的提高,才能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xx〕88号)的要求。好的经验作法,企业所税后续管理政策宣传辅导,我局制作了新办企业一碟通,通过新办环节第一时间,向企业财务人员宣传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及办税程序等。税收管理人员下户户籍巡查时,向企业宣传最新的政策法规,对企业提出的涉税难点问题,及时沟通相关部门予以解决。通过汇算清缴政策辅导会,辅导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通过审核发现疑点错误,规范纳税人汇算清缴申报。通过日常检查与纳税评估,发现企业的涉税问题,指出企业财务核算与纳税申报等问题错误,要求企业整改,提高企业内部财务核算,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通过相关政策热点等的调研,了解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政策法规与企业操作执行中可能存在的
问题,企业对相关政策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进行研讨上报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尚未制定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规程。
2、《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没有进行广泛的辅导,税收管理人员对分行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尚缺乏理论素养经验积累。
3、企业所得税管理工具缺乏,企业所得税工作尚未完全与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与纳税评估工作实现有机结合。
4、缺乏企业所得税信息管理平台,目前的税收征管系统尚无法提供准确的企业财务数据,并无法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对比。
二、岗位设置、职能分工、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的优化 此项工作超出税收管理部门职责,建议我局进行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职能分工、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进行探讨,形成相关的规范进行优化。
三、重点行业、重点事项的管理建议
目前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仅涉及①银行业、②房地产业、③电力业、④建筑业、⑤钢铁业、⑥烟草业、⑦餐饮业,七个行业。税收管理人员未进行全面的有组织的学习,对相关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尚缺乏相应的知识和水平。建议立即下发相关文件书籍并组织学习。建议制定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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