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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的读后感600字模板5篇

优秀的读后感是对作品中的社会问题和人性探讨的思考和反思,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帮助读者将阅读内容与自身经历和观点相结合,形成独特的理解,职场巴巴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读名著的读后感600字模板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读名著的读后感600字模板5篇

读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1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读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2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平常很不起眼的昆虫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描写下,都变得那么奇异,那么有趣。好像它们一个个排着队,在我眼前有序地做自我介绍,在表演着,让人觉得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科学家法布尔。法布尔是第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所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才写成了《昆虫记》这部昆虫巨著,受到了人们的爱戴与尊敬。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各种困难屈服,他勤于学习,坚持不懈地观察研究昆虫,终于获得了成功。

这本书几乎介绍了所有的昆虫:圣甲虫、节腹泥蜂 、黄足飞蝗泥蜂、砂泥蜂、泥蜂、黑胡蜂、红蚂蚁……让我这个整天窝在家里看书的人大开眼界。

如萤火虫,作者是这样描述的:“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非常柔和而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我看了,觉得再平常不过的萤火虫是那样的可爱温柔,像一个刚出生的小娃娃;如舍腰蜂,“幼小的舍腰蜂,是以各种各样的蜘蛛作为食物的。甚至,在同一巢穴中,其食品的形状各不相同,因为,舍腰蜂只要个头适中,什么样的蜘蛛,都可以充当食品,太大就装不到罐子里去了。在幼蜂的各种食品中,那种后背上有三个交叉着的白点的十字蜘蛛,是最为常见的美味佳肴。”我眼前仿佛看到了贪婪凶残的舍腰蜂,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可见,作者描写得多么生动啊!此外,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片段:如“在充满泥泞的池边,随处可见一堆堆黑色的小蝌蚪在暖和的池水中嬉戏着,追逐着;有着红色肚皮的蝾螈也把它的宽尾巴像舵一样地摇摆着,并缓缓地前进;在那芦苇草丛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群群石蚕的幼虫,它们各自将身体隐藏在一个枯枝更应该去财务做的小鞘中——这个小鞘是用来作防御天敌和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灾难用的。”这描写得多生动啊!此时,我觉得它们仿佛不是昆虫,而是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朋友。 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 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哪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法布尔观察得真是太仔细了,太认真了。我想,这也许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读了《昆虫记》后,我感受很深。法布尔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而同他相比,我真是感到羞愧万分。平时我做数学题不仔细不专心,常常草草了事,也因此,经常与优擦肩而过。记得有一次,老师出了几个蛮难的数学题,让我们一定要完成。我看着那1,2,3,4,5,6,7,8,9,10组成的数字,一个头便两个大,仿佛它们都是“凶神恶煞”,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于是我就不专心起来,看看这,看看那,玩玩这个,摸摸那个,把老师布置的作业扔在了一旁。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我还没完成数学作业。这时,我看到静静躺在书桌上的《昆虫记》,想到了法布尔一生都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探索科学奥秘,观察发现一切昆虫,虽然遇到了许多的困难,但都没有放弃。我现在只遇到了那么一丁点的小困难,又怎么能退缩呢?于是我放下手中的玩具,伏在桌前,静下心来,仔仔细细做起题目来。说来也怪,现在觉得那些题目也没有那么“面目狰狞”了,所有题目都被我迎刃而解,很快我就完成了数学作业。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寻求真相的探索精神,这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科学、不断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还一定要准确记述,观察仔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眼前的困难再大,只要有像法布尔一样的精神与毅力,就一定能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读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3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旦走错路,铸成大错,误入歧途,就后悔莫及,只能自食其果。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的失足,并非天生是坏蛋,天性要作恶,而是他意志不够坚强,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终于失足堕落了沦为有罪的人。

悲剧《麦克白》约写于1606年,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写的佳作。该剧中主要寓意了个人野心和利己主义的潜在祸患;野心和利欲的存在,足以将一个本为良好的人腐蚀为堕落的魔鬼。当然,在野心的膨胀和驱使中,也有外围因素的影响与蛊惑。不过,最终的恶之暴戾会受到惩罚的。

它讲述的是中世纪英国一名将军麦克白,在一次征战回国途中,碰到女巫。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同时也预言了另一个将军班戈的子孙将世代为王,而这三女巫只是因为受到一个村妇的气而把这些秘密对他们说了罢了,是带有一种泄气、泄愁的因素。可是,当麦克白的考特爵士被预言成真后,麦克白他那还只是蒙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开始膨胀,一个潜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暧昧不明的秘密被突然挑明了,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悚然、心惊肉跳,从此失去了心理的平衡。其实他的人性还是在的,当他要向国王行刺时,内心也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争斗,他即希望永远保住最高荣誉,又非常渴望着封建王国的最高权势。

后来,在其夫人的鼓动和教唆下,他杀死国王,取得王权。国王的儿子被迫跑到海外。为了稳固王位传续子孙,麦克白找来刺客杀死了大将班戈,本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但班戈的孩子也逃到了国外。麦克白自登上王位后,暴虐无道,滥杀无辜,引发反抗和战争,最终可悲而死。

如果在麦克白的野心被唤醒、内心失去平衡之时,麦克白夫人能够抓住这关键时刻,能够响应他良心上痛苦的呼声,帮助他恢复内心的平衡,唤回失去的理智,他就可以守住人生的正道,安全地度过人生中的这一场危机;那么他们就得救了,他们仍将是受举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好夫妻享受着荣华美誉,可是这位夫人她没有什么良心上、道德上的顾忌,甚至用“懦夫”这一使男人承受不了的词去嘲弄、刺激他,用她火辣辣的舌头尖去煽动他,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燃烧起来。

他们虽然是同谋,可是那女人的气质与他的丈夫完全不一样“……解除我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悔恨通过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满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所恶的机会,进入我的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己,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己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情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诱惑,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终于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己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助自己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可以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终于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能力,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分裂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分裂症。而麦克白为了巩固地位最终成了人人唾弃的暴君,被子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复仇而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在明知道自己斗不过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己呢?不正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而最终报了仇同时也夺回了自己的国家吗?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够满足于现状,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人生是在不断拥有欲望和努力满足欲望的过程中行进的。婴儿声声呼唤的奶水是欲望,孩子期冀已久的玩具是欲望,人们辛勤劳作的果实是欲望,强盗杀人越货是欲望,罪犯刀下的亡魂也是欲望……欲望就是我们活着的目的。

有“欲”本是好事,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这喜悦便是幸福,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追逐幸福便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没有“欲”的人生,便不再是人生,只是活着,不论快乐与痛苦,它不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状态,麻木而无聊。可是如果心中只有“欲”那也就真的成了我们真正的“狱”了。

而女人呢?我觉得做为一个女人,就应该有女人的尊严和榜样,不能像麦克白夫人那样,因“欲”而毁于“狱”,只要一切可以安定,不出卖自己的良心,更是能够做家人的一盏指明灯才是最好的。虽说这个世界、这个社会、这个家是男人的天下,男人作主,可又什么时候缺少过女人呢?

女人往往起到比男人大十倍、百倍的作用和引力,千万要把持住自己,“欲”可念、可望、可想、可追,但“狱”却不好坐。“欲”就好比是一辆是金马车,载我们奔向遥远的前方。但你必须永远是马车的主人,任何功勋都只属于在马车上奔驰的你,哪怕前途未卜,即使荆棘丛生,也万万不可放下手中紧握的缰绳。

一旦放下手中紧握的缰绳,欲望便不再是温顺的金马,引导你奔向下一站美好的风景。你也不再是你,因为你将不再有心。你的心被欲望强行剥离,只留下无心的你,在欲望的深渊,苦苦流浪。

在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地区都存在一个个麦克白,他们拜倒在权利、地位、欲望的蛊惑下,献上最纯洁的心灵,跌入欲望的万恶深渊。无数的欲望得到满足后,所带来的快感只能使人们沉沦,使人们不惜践踏道德的底线,并最终陷入,陷入了虚幻快感的假象里。

读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4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是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节选),便找来原著读了读,令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鲁滨逊生在商人之家,热爱冒险,在一次航海中流落荒岛。在如此惨痛的环境下,他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拯救野人,救出船长,最终离开了生活二十八年的荒岛,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上市,便引起轩然大波,鲁滨逊也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偶像,从而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这本书也展示了鲁滨逊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鲁滨逊在无人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没有住所,就用木头和船帆搭一座简陋的帐篷;没有食物,就一边蓄养山羊,一边打猎,还种麦子;太过恐惧,就在空地上插杨柳桩子,将羊群圈养;太过寂寞,还有好帮手“星期五”呢!所有问题对鲁滨逊来说似乎已不是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鲁滨逊都能完成。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和鲁滨逊比起来,我和他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翱翔蓝天的苍鹰,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被父母长辈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来自“社会”的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像个小公主,以为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财富,得到荣誉,事实上我错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自己努力换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坚持那长久的二十八年吗?一年、二年?还是三年?不,恐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了吧!在那里,我或许早已自暴自弃,无法生存了。

回忆往昔,小时候便总是三分钟热度,学习美术、舞蹈,我顶多坚持两三年,在学习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甚至一小时都坚持不了。那是从小便有的毛病,就算大一些了也没改掉,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被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所震惊,被他的乐观所感动,才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不能被生活打倒,要像鲁滨逊流落荒岛时那样乐观向上、坚持不懈,对生活充满信心!

读名著的读后感600字篇5

记得小时候爱读“西游”的原因是因为喜欢“孙悟空”。我喜欢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他会七十二变、会翻一个三千六百米远的跟斗,还有一个神奇的金箍棒……现在,我依旧喜欢孙悟空,但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才喜欢它,我喜欢他身上的那种不畏强权、敢于斗争的精神,还有就是他的聪明勇敢。

他勇敢、他不畏强权。在花果山时,孙悟空纵身一跃,跳如瀑布之中,率先发现了瀑布之后别有洞天。给自己和那些猴子们一个安身的好去处,因为自己的勇敢,是群猴推举他为大王。在天宫中,他偷吃了蟠桃、惹恼了王母娘娘,还三番四次的扰乱了天庭的秩序,但他毫不畏惧,依然我行我素。玉皇大帝、诸位神仙都怕他、烦他;即使到了如来的面前,他也是敢赌、敢玩,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是突显在文中。也是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他聪明,在“三打白骨精”中,当白骨精第二次变成一位年有八旬的老婆婆来到师徒四人的面前是,除悟空外,其他三人都认为是来寻女儿的,担心又害怕。但悟空认定这位老婆婆是妖精,靠的不是火眼金睛,而是他的聪明。他对大家说:“那女子十八岁,这老妇有八十,怎么六十多岁还生产?断乎是个假的……”便上前,取棒照头便打。在过火焰山时,更发生了有趣的事情“孙悟空三调芭蕉扇”。一调,铁扇公主不借,无空又敌不过芭蕉扇,他便智区取,借来定风丹,真是“悟空用了定风丹,任凭那铁扇扇”,的确借到了扇子,不料却借来了把假扇子,把火焰山的火月扇越大,就只好再借;二调,悟空化作牛魔王,铁扇身边骗走扇;三调,大圣唤来众神仙,牛魔吓得便交扇……

合上书,悟空的聪明、悟空的勇敢,悟空那种敢于斗争的精神早已经镌刻在我的心里,其实他不就是我们的学习榜样吗?我们因该像悟空那样棉队困难时,不害怕,不退缩,即使对方很强大,也不能畏惧,都要坚持,都要战胜到底,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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